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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時候,林大人還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後輩小子。但這幾年卻發展得很是迅猛,已逐漸威脅到薛主人的裝修界“一伯伯”地位。

薛主人以前只是聽人說起過,有一個叫林大人的人在裝修界羽翼漸豐,但他卻沒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他在和客戶酒足飯飽之際,說起自己叱吒風雲的往事,不由得吹噓起了自己迫使《紅樓春夢了無痕》的第二女主角改名為“薛星星”的得意之事。見有人將信將疑,薛主人心裡很是不爽。為了印證自己的說法,他當即差人快馬加鞭星夜趕到書店,將最新版的《紅樓春夢了無痕》這本書買了回來。

“你們看。”他翻開了其中一頁,對各位來賓們說:“這裡,這一節,林星星葬花,寫得多麼悽婉哀怨,你見尤憐。對吧?女主角的名字改成了‘星星’了吧?哈哈,哈哈,哈哈,哎唷!”

他連續“哈哈”了三下之後,才想起了其中的不對之處,立即“哎唷”一聲驚叫了起來。

改名也應該是薛寶釵改名啊,怎麼林黛玉也被改成了林星星?真是奇哉怪也。

他仔細一想,立即想到了答案。馬上將剛才那個出去買書的手下喊了進來,二話不說就給了兩記耳光。

“奶奶的雄!你他媽的竟然去買盜版書?豈有此理!不是跟你說過了嘛,支援正版嘛!特別是要支援《紅樓春夢了無痕》這本書的正版嘛。什麼書都可以買盜版,但是《紅樓春夢了無痕》這本書,你必須給老子買正版的,這書是老子勝利的見證,歷史的印跡,光輝的腳印,偉大的那個什麼,什麼的那個什麼etc。連這樣的書你都敢買盜版,你什麼樣的壞事做不出來?他孃的,真是找抽。”

出去買書的這個人給打得一佛出世,二佛昇天,三花聚頂,四肢發麻。捂著自己被打得發紅的面頰,委屈地說:“薛總,我沒買盜版啊。這是在興華書店買的,不是在地攤上買的啊,絕對不會是盜版。”

聽他說得那麼肯定,薛主人不禁怒向膽邊生,道:“還說不是盜版?還敢嘴硬,我看你就是不思悔改,非得讓我說粗口——你就是那個考試專用鉛筆——2B!正版的是薛星星,這裡怎麼會冒出個林星星?那,我翻給你看,這一頁,雖然也有薛星星,但我們看一下其他的章節,賈星星看到林星星的這一節他的心理活動,他在唱:天上掉下個林星星,就好比……哎唷!不對。”

怎麼賈寶玉也被改名成了賈星星?

這還是那本讓自己一戰成名的四大名著之一《紅樓春夢了無痕》嗎?搞什麼鬼?怎麼這麼多書中人的名字都被改成了“星星”?不行,我要看一下這本書的作者。薛主人心道。說時遲那時快,在作者大人剛打出“薛主人心道”這幾個字時,薛主人早已將書的封面翻了過來,看了一眼,不禁“呀”的一聲,呆立在當地。

原來作者的名字,也由原來的“曹老師”,被人改成了“曹星星”。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眾位賓客也面面相覷,不知所以。有好事者將這本書從薛主人的手裡接了過來,翻了幾頁,忽然道:“這裡有一個再版說明,呀,後面還有個版權宣告。”

薛主人聞言,立即將《紅樓春夢了無痕》搶了過去,仔細一看,果然有個再版說明。說明中日,不,說明中曰:“應廣大讀者的再三的極其強烈的要求,本出版社特將《紅樓春夢了無痕》這本紅篇鉅製再行出版,特此說明,此致那個敬禮。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一看這日期,這是近期才出版的新書啊,落款的這出版社也是一個有頭有臉的大出版社,應該不會是盜版。但這本書為什麼會將曹老師、賈寶玉、林黛玉都改名成了曹、賈、林星星了呢?難道近期獅子座流星雨要爆發星星特別多?

再一看後面緊跟著的版權宣告,薛主人得到了答案。

版權宣告中日,繼續不對,繼續改正:版權宣告中曰:茲有某某省某某市“某某某”裝修公司的董事長林大人,經向國家版權管理局、國家商標管理局申請,註冊,並得到書面確認,擁有下列名稱的專屬使用權,未經許可,嚴禁使用。現委託律師胡吹先生宣告如下:林大人先生,經授權許可,擁有下列名稱的專屬使用權:1、曹老師;2、賈寶玉;3、林黛玉。現林大人先生已將“曹老師”名稱,正式授權給姐夫曹直使用,有效期20年;林大人先生將“賈寶玉”名稱,授權給小舅子賈得很使用,有效期20年;林大人先生將“林黛玉”名稱,正式轉讓給其親生愛女(經嚴格的DNA檢測,確係親生,特此說明)專屬使用,有效期:永久。特此宣告。對此前《紅樓春夢了無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