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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順著方然的意思講。

丁逸也無話可說,默默接過這些照片,看了起來。

照片大約有**張,上面有日期,是幾年前的那個夏天,是丁逸和孫蘭偷情的那一天。

照片上雖然並沒有他和孫蘭在一起的畫面,但這幾張照片,卻生動地串起了一個故事,一個奸/夫淫/婦偷情的故事。

照片被人用黑色的粗水筆在下角編上了號。

丁逸一張一張地翻看著。

一號照片,是丁逸一人夜晚走進那個“什麼賓館”的場景。雖然沒有拍到丁逸的臉,但從背影上看,丁逸也認出了自己。

當然,和他相當熟的方然,看到這張照片後,應該也能立即分辨出,這照片上的人,就是丁逸無疑了。

照片上既有日期又有時間,日期是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丁逸回想一下,這個日期理應是和孫蘭偷情那天,具體的時間是晚上22:20分。

二號照片,應該是丁逸在前臺偷拍的。從照片分析,似乎是偷拍人透過玻璃門偷拍的,仍然是看到丁逸的背影,和他手拿錢包正在錢包裡抽出身份證的動作。照片上的時間是晚上22:22分。

這說明他到了這家賓館,很可能是在辦入住手續,因為他從錢包裡拿出身份證交給前臺,當然是為了登記入住。

三號照片,則是孫蘭孤身一人進入“什麼賓館”的場景。日期與前面照片的日期相同,時間則是在丁逸進賓館後不久。

從這張照片分析,在丁逸進了這家“什麼賓館”之後的十幾分鍾,孫蘭同樣也進入了這家賓館。

四號照片,孫蘭坐在酒店大堂的沙發上打著電話。從這張照片的角度來看,偷拍人已經進入了這家賓館,在離孫蘭很近的距離拍到的。看來偷拍人使用的是專業器材,孫蘭被人偷拍了之後,竟然是毫不知情。她正在專心致志地打著電話。丁逸想了起來,她在到了賓館之後,並沒有直接上樓,而是在樓下做著激烈的思想鬥爭,在丁逸給她打過電話做了有力的說服工作之後,她終於被說服了,才上的樓進了丁逸開的房間。丁逸非常清楚地認定,她在打電話的這張照片,彼時電話那端的男主角,自然就是他丁逸。

五號照片,是孫蘭在電梯內的影像,她上了電梯,眼睛盯著上前方,似乎在看著電梯上的樓層指示燈。顯而易見,偷拍人同樣也上了電梯並且站在了她的身側。因為從照片上的場景分析,這張照片是在電梯內拍的,從角度來看,這偷拍的工具,應該在偷拍人的手肘部的位置。

丁逸想,這或許是偷拍人手裡拿著的微型相機拍的。當然,這微型相機或許是藏在皮包裡,或許是隱藏在手機裡,總之,應該是專業的器材,不會輕易被人發現的,否則孫蘭不會這麼安之若素地被這人偷拍而面上卻是毫無察覺的神色。

和她同上電梯的人,不知她現在還有沒有印象?丁逸想問一下孫蘭,但方然在旁邊,這個問題也不好出口,因此暫時就沒問。

六號照片,是孫蘭的背影,她走在賓館的樓道里。就像歌曲裡唱的“我們走在大路上,意氣風發鬥志昂揚”一樣,她意氣風發鬥志昂揚地走在樓道里。

她究竟是不是意氣風發鬥志昂揚我們不得而知,就像歌曲裡唱的“我們走在大路上,意氣風發鬥志昂揚”一樣,我們同樣也不知道歌曲中所歌頌的男女主角們是否真的意氣風發鬥志昂揚,再說走在大路上,有什麼好意氣風發鬥志昂揚的?難道過馬路闖紅燈沒被警察發現省去了很多的罰款,所以很高興,進而意氣風發鬥志昂揚?總之是難以理解,但歌曲裡就這麼唱了,所以這小說也就這麼跟著寫了,因為歌曲是藝術,小說同樣也是藝術,都是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嘛,所以即使臺詞雷同,也算是英雄所見略同,並不值得大驚小怪。

七號照片,卻沒有了故事的女主角孫蘭了,拍的是酒店裡的一個房門的照片,門牌號碼清晰可見:“2525”。

丁逸心裡“靠”了一聲,心道自己當時真會選房間,居然選了個“2525”號房,難道暗指他和孫蘭在這房間裡面,就是兩個二五?丁逸知道,這張照片想表達的主題是孫蘭進了這間房裡面。丁逸對這房間還有個大致的印象,這間房,應該就是他開好的守株待兔等待孫蘭前來獻身的房間了。

八號照片,照片上的日期則是在第二天,就是在某某年某某月某某+1日,是孫蘭走出這房間的照片。時間顯示,是在她進房之後的三個小時後左右,孫蘭離開了這房間的。因為照片上的時間,是凌晨的兩點多鐘。而她走在樓道里的時間,則是大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