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只能與兒子見上幾面。”
“成龍的婚禮是悄悄進行的,因為他是一個絕對把個人生活和人化而不願透露給媒體的人。‘夾著尾巴做人’——這是他的人生信條。”
這本書說了一大堆廢話,就像上面這一大段廢話一樣。在這一大段廢話之中,我們能夠知道的只有三條資訊:一,成龍與林風嬌結婚了;二、他們結婚的時間應該是1985年的春天;第三,他們婚後並沒有生活在一起,林風嬌在臺灣管理著他們共同的財產,而成龍則在為“家庭後半生提供財力保證”而四處奔忙,一年中只能與妻子以及兒子見上幾面。
我們之所以說那全都是廢話,是因為除了成龍與林鳳嬌已經結婚這件事之外,所有的一切可能全都不是事實,甚至連他們是否真正結婚了,都不一定是事實。
另有一則訊息說,成龍與林風嬌確實秘密結婚,時間並非1985年,地點也不是臺灣或者香港。這則訊息稱,林風嬌與成龍相識不久,兩人就走到了一起,後來林鳳嬌到美國度假期間,更是秘密住在成龍的公寓裡,兩人的濃情蜜意,自不待說,同時也產生了副產品,導致林風嬌珠胎暗結。幾個月後,林鳳嬌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起來,她要求成龍對此負責,原本並不想結婚的成龍,不得不奉“子”成婚。婚後一個多月,他們的孩子陳祖明就來到了人世。
因為林鳳嬌挺著大肚子,不便走近人前,所以,婚禮是在洛杉磯極其秘密地舉行的,當時參加二人婚禮的只有圍內極少幾個知己朋友,成龍的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