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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部分

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還有一個比較常用的刑罰,那就是活埋,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爭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想象一下在家裡就算蒙著被子待一陣都覺得難受,那活埋的話是何等的難受。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華夏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常用於賜死情況。斷椎,也是一種刑罰。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計程車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灌鉛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二百三十二度,鉛的熔點是三百二十七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昭信性格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梳洗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luo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這些刑罰可以說是一個比一個殘忍,還有一個比較有意思的,騎木驢。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下體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跟現在的犯人比起來古代的那些犯人還真是非常的可憐,現在的犯人至少一槍就能解決問題,可是古代的人就沒有那麼痛快了。可以這麼說,古代的犯人比現在的犯人遭受的折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