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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部分

條真知灼見。有一次,宣春花從李師母處獲知一條小道訊息,李師母家對門鄰居的孫兒孫媳婦吵架要離婚了,原因是家務活分配不均。

那孫兒是三代單傳獨苗苗,兒媳也不差,是孃家的唯一千金,婚前兩人好得如膠似漆,婚後小倆口單過,但兩方父母家都在左近,都吆喝著要小夫妻倆回家吃晚飯。小夫妻倆為了公平起見,將他們的一週拗成兩半,一二三婆家,四五六孃家,剩星期天就誰家也不去,小夫妻倆上外頭館子去搓一頓。

幸福的日子過了大半年,男方的爺爺,也就是李師母家對門鄰居那老大爺,一次出門遛彎不甚被一隻過路的皮球嚇一跳,自己摔了一跤,折了腿。這事特曲折,不好定義肇事人,球是一個小孩的,但到大爺眼面前的那一下卻不是小孩踢的,而是一隻忽然冒出來的小狗搶在小孩前面撥過來的,可那小狗主人不認,說那是一隻流浪狗,被別人遺棄在垃圾桶邊上,他見著它刨食可憐,才將剩菜不丟垃圾桶,擺到小狗面前,哪怕他一時興起給小狗脖子下紮了一個小鈴鐺,這層正式豢養關係都不算成立。

男方爺爺骨折臥床,父母就要床前照顧,還要兼顧著諮詢律師打官司揪責任人,事情煩得很,小倆口上半周的晚飯就沒人管了。開始問題不大,夫妻雙雙每天下班回孃家吃飯,過不了一月,孃家也不能正常吃飯了,孃家老外婆年歲已高,三姐妹輪流給媽做飯,每人平均四個月,正好該丈母孃了。

於是,小夫妻倆在家自個開伙,又不滿一月,幹上了第一架。真是作孽,小夫妻倆晚飯沒吃上,吵啊吵啊,原是想內部解決的,誰曾想,不知哪個的手激動之中一揮一帶,瞬間就升級成了肢體衝突,戰場覆蓋了整個客廳和廚房,當天夜裡十點,女方父母接到女兒哭得接不上氣的電話,撩了被子心急火燎趕過去,簡直痛得要背過去,筷子在地上灑得像遊戲棒,碗砸得裂成四五瓣,滑鼠吊在沙發角的復古落地燈上,所有的靠枕通通落在地上,還有一個斜斜飛在廚房的垃圾桶邊。而女兒眼泡鼻頭腫,頭髮散亂跌坐在廚房門框邊抽噎,說是女婿推倒的。

女婿倒也認,但竟然強著脖子辯,說他們女兒在地上都賴半個多小時了,明明可以起來,偏不肯起來,故意要給父母維持現場。

女方父母一個電話,夜裡十一點,把男方父母從床上挖起來,匆匆奔赴兒子家。男方父母一瞧,也揪心,兒子把胳膊袖子一撩,三道長血痕啊,再瞟一瞟兒媳,十指指甲尖尖,塗著蔻丹。

頭一回,雙方父母都強壓怒氣,撐起理智,相互道歉,先說自己家孩子的不是。情面抹勻了,再細問緣由,竟然是一樁小事,不過是該誰做飯。女方說,叫他一起幫忙做飯,他只顧打遊戲。男方說,泡泡麵還需要人幫忙?

孩子們的話簡直聽不下去,一個嚷,調料包不要拆?熱水不要燒?另一個也嚷,以前的熱水不是我燒的?

兩對父母安撫教育,忙到半夜一兩點。

不出三個月,小夫妻倆又驚動父母四五回。先時還為做飯洗碗,雙方總是計較,這次我做了,下次你沒做,互相指責。後來原因更龐雜,開始為洗衣服收衣服,或者為男方半夜三更窩在書房打遊戲,或者為女方週末和閨蜜唱歌到凌晨。

等李師母家對門鄰居老大爺駐著柺杖,在老伴的攙扶下顫悠悠下樓梯透氣時,李師母驚聞,那小倆口已自作主張去過民政局離婚視窗了,不知哪個關節沒協商好,如今離婚事宜先壓著,各回各家分居過,以後是和是離還保不準。

但李師母聽出來了,那是老一輩人還抱著幻想,心裡盼著孫兒家和萬事興,中年那一輩,也就是小夫妻倆的父母輩,聽意思勸架勸疲了,已經放出風聲,強扭的瓜不甜。因此,李師母琢磨著,那一對,大概遲早還得離。

“結婚要是結成仇,那真是沒意思。”李師母總結道,她聯想到自己女兒李婷婷,稍許感到安慰,兒女年長未婚確實愁,但是比起兒女結婚後整天鬧離婚的愁,要微微輕鬆點兒。

宣春花搬給父女倆聽後,她是這麼總結的:“為家務活離婚,以後傳出去都不上臺面,哪家沒家務活?你這家不做,再找一家難道還不做?即使請個住家保姆,你不還得費神要交代安排,真能一點不管啦?夫妻兩個人互相包容一點,沒有一定要指著誰做,誰不忙誰就多做一點,做在自己家,又不會被別人家貪到便宜,有什麼啦?”

宣春花又引申開去,分析得十分透徹:“願意做是第一步,做了還不能天天嚷,這樣才能太太平平過,許滿庭,是嗎?”

宣春花明顯意有所指,徐滿庭連忙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