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 一位農民來信詢問: 一個多月前,我們村的一位大嬸給我介紹了一個物件,姓王,是個寡婦。她人很好,也很誠實,是個本分的農家婦女。第一次見面,她就告訴我,他們家發生的一切事情,甚至她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她還告訴我,她兒子沒有這個病,她和她丈夫都是因幾年前賣血傳染的。 她是一個很好的女人,我也很想和他結婚,也不會嫌棄他的兒子。只是我現在很猶豫,因為我知道艾滋病是傳染病,卻不知道傳染性有多強,怎樣才能傳染。我問她:“艾滋病是咋傳染的?”她說:“我也說不清,反正五六年了我也沒有傳染給兒子。” 高教授,您說我能和她結婚嗎? 一位大學教師的忽視…… 有位大學老師在信中講道: 在上海我們大學有個講師,結婚不久生下孩子,十個月後孩子患高熱去醫院治療,診斷為“艾滋病病毒感染”,後對母親和父親檢測均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追查原因,這位男教師八年前因患病輸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但並無任何徵象,自己並不知曉已感染艾滋病病毒。從而造成婚後一家三口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悲劇。假如他婚前檢查出艾滋病病毒感染,告知準新娘,雙方知情,採取必要的措施,也許能避免一家三口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悲劇。 如果我不幸淪為那位染病者,我的心情可就不一樣嘍,心酸啊。我也許同樣會請求醫生隱瞞病情,但有一個前提,我一定會在日常生活乃至細節上保護好對方。雖然最後難免發病身亡,坑了人家,可咱既然知道自己是早晚的事,何苦還在有生的日子飽嘗失去愛人的滋味?你想想,就要終成眷屬,成一家人了,突然雞飛蛋打,誰受得了啊? 有人說:“暴露艾滋病病情,屬於侵犯個人的‘隱私權’,怕當事人情緒衝動,而將病原到處傳播。按法律規定,隱瞞了病情,導致對方感染艾滋病,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人們不敢正視艾滋病,是因為對艾滋病知識不瞭解,把艾滋病看成“髒病”,很多人說:“我不嫖娼、不賣淫、不吸毒不會得艾滋病。”其實不然。作者自1996年4月接觸第一例艾滋病病人;從1999年秋至今,我接觸了上千名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這些人絕大多數來源於“血禍”,極少數是母嬰傳播,性傳播的機率很少,本人還沒有發現因吸毒傳染艾滋病者。我曾發現過18對夫婦,男方因艾滋病死去,女方和子女的健康無恙。換句話說:“我未發現父嬰傳播。” 武漢大學中南醫院艾滋病專家桂希恩教授對97對一方感染艾滋病,結婚5年以上,且在性生活中沒有采取預防保護措施的夫婦進行了調查,發現僅有9名感染者將艾滋病傳給了對方,傳播機率為10%。 為何有這種現象呢?因為艾滋病傳播,在公認的三個傳播途徑即血液傳播、性傳播、母嬰傳播這三個途徑中,還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必須有足夠量的艾滋病病毒從感染者身體內排出; 2�排出的病毒在一定溫度和時間內傳遞給他人; 3�必須有足夠量的病毒才能夠透過接觸者的破損面板、黏膜進入其他人體內。 故一般接觸不會傳染艾滋病,人們毋須談艾色變,但艾滋病在婚內,並非完全沒有傳播的機會;母嬰傳播還有30%左右的可能性。因此,我的意見是,除雙方都是艾滋病感染者之外,若一方是感染者,必須與另一方說明真實病情,否則不但是欺騙行為,而且觸犯了《母嬰保健法》。 為了防止艾滋病的蔓延,我建議建立: 1�結婚前檢查HIV抗體制度。 2�入伍、參軍、升大學均檢查HIV抗體。 3�全國各醫院門診免費或減價對每個初就診者檢查HIV抗體。 以上措施是建國初期消滅性病時實施的辦法,效果不錯。  '返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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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宣傳“防艾”人人有責(1)
12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艾滋病日。某電臺推出一項全球調查,發現,中國公眾目前是世界上對艾滋病以及艾滋病病毒最缺乏瞭解的人群。接受調查的中國人中有14%不知道艾滋病究竟是什麼,在所有受訪國家中比例是最高的。而且這些人並不是偏遠地區農民,而是中國的城市居民。 艾滋病是人類歷史上迄今為止最為嚴重的傳染病之一。對付這一“世紀疾病”,公認最有效的辦法是普及相關知識,關愛病人及其家屬,才能保護自己。 許多人在提起艾滋病病人目前遇到的困境時,都會說,我們要加強“防艾”宣傳並關愛他們。我們的“防艾”宣傳工作真正做到位了嗎?某學者對10個處於不同行業的人們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他們中間只有兩個人能說全艾滋病的傳播途徑。而他們所在的單位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