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戒指的甩戒指時,才發覺其中的難處。
太疼了!
那些花啊,手帕甚麼的還好說,可是戒指簪子……那不都是蠻值錢的東西麼?為何還有人要扔?
女的扔也就扔了,大老爺們為何也要扔呢?還專門用扇子骨砸他!很疼的好不好?
林安哪裡知道,雖說這時候少年天才的確不少。可是能區區二十歲就連中三元,並且還長得那麼好看的,京城裡的土著都好多年沒見過了,這一見之下,豈能不扔?
尤其是林安愛面子,身上再疼,也堅持是笑著遊街,往他身上扔東西的人就越來越多了。
還有人買了一籃子花,就為了扔他!
林安:“……”他該感謝,大家只沒扔臭雞蛋麼?
榜眼和探花雖說理論上要落後一步,跟著狀元身後,可是二人都不太擅長騎馬,偶爾和林安並駕齊驅,林安也只一笑,並不責怪。
二人這才鬆了口氣,探花還玩笑道:“好在玉佩價格昂貴,那些人也只捨得扔些簪子戒指,不捨得扔玉佩……”
結果他話音一落,一隻通體白色的玉佩,就砸到了林安手裡。
林安:“……”
“哎,那是羊脂白玉!竟有人捨得丟這樣的玉佩!”
“上面刻得那是甚麼?咦,竟是隻狐狸?”
二人還在驚歎,林安抬頭就看到了那個往他身上砸玉佩的人了。
明明回家就能給他,怎的要這麼大庭廣眾的來砸他?
他摸著手裡的玉佩,等榜眼和探花離得他遠了些,才悄悄把那枚玉佩轉了過來,看到玉佩背面的三個字。
“嫁給我”。
刻得字跟獵戶自己的字一樣,不怎麼好看。
林安這樣想著,心口處卻“砰砰砰”地跳的厲害,臉上掛著笑,心裡卻只剩下獵戶一人。
當然,如果上面刻得是“快娶我”三個字,林安想,他大約會為了獵戶,連街都不遊了。
真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