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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湯森形容詞)的方式成長,直到近年來才見一點點紅。

可是他沒有時間。鍾重陽是個多疑又嚴苛的上司,他防著有能力的人,又想同時榨光其百分之百的能力貢獻在他的事業王國中。如果他認定鍾適可以一天工作十六個小時而不累倒。那他就會徹底把十六個小時的工作量壓在鍾適身上;更別說同時要他負責許多公司的業務成長責任了。

還能分出時間紮實建立自己的事業,實屬不易。尤其成功的瞞住鍾重陽那隻老狐狸,應也要算上鍾適的成就之一。

如果他有野心,也不是用在貪圖他人財物之上。

這一點,鍾重陽是不會懂的。畢竟他老人家一生所圖的,就是不屬於他名下的財富,又那會相信有人一旦位高權重之後,卻無所求呢?

直到與湯森討論完公事,已是香港的早晨六點半了。由他這方視窗看出去,大潭灣的水澤正迎向朝陽的燦亮,湯成一波又一波的瀲灩波光。他關上電腦,上雙眸,倍感疲累的精神與身軀並不能教他沉入睡眠中。

拜鍾老爺所賜,他養成了少許睡眠的習性,不過在香港這個快節奏的城市,若是有太充裕的睡眠未免顯得浪費。

“鍾適?”門框被敲了兩下,傳來方笙略帶睡意的聲音。她站在書房門口,等待他的邀請,並不莽撞的闖入他人辦公處而以為理所當然。即使書房的門沒有關,但她仍是有所自律。

他起身看她。

“醒了?要不要再睡一會?十點左右再陪你去筆架山的別墅拿回衣物。我會替你買好機票。”他走到門口,剋制自己必須與她有所距離,不能再失控的碰她——而這幾乎耗盡了他向來引以為傲的自制力。

她臉色微變,鍾適仍是決意丟她回臺灣。當成兩人之間什麼也不曾有過嗎?

如果她會順著他的心,那麼她大可不必來了,只要她活著的一天,他休想娶她以外的女人。看來鍾適還不明白一個女人的固執,可以堅定到什麼地步,

老實說,她有點氣他了。

“你可以送我回筆架山,與那群色狼公子們為伍,但你沒資格命令我回臺灣。對不起,你的權利只有把我丟出你的公寓而已。”漫不經心的轉身而去,打算換上她的禮服,回何公子的別墅後再從長計議。顯然她大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為重拾舊情便可以讓他決定不去犧牲他的愛情,不去與沒感情的千金小姐成親。但鍾適這人比她所能理解的更加有容忍性,甚至偉大到容忍把自己的一生交付在毫無幸福可言的婚姻中。

或者對他而言,愛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沉思中的她因被鍾適攫住而打斷了思緒。她看著自己被抓牢的左腕,再看向他陰鬱的眼眸。

他沉聲道:

“你故意氣我是嗎?如果你以為——”

她打斷他:

“對不起,我不會作太自以為是的”以為“。我更不會因為昨夜拖你上床就認為你會突然愛我愛得死去活來;畢竟與你上床的女人不止我一個,我可不敢因此而大作白日夢。”

如果她是存心氣他,那她該死的成功了!鍾適從來沒有發現自己居然這麼禁不起撩撥,似乎只要她來上幾句尖刻的話,他便會在瞬間成為全世界最暴躁的人。

老天!她怎麼辦到的?

他鐘適可是香港商界公認的冷靜魔鬼呀!

此刻他卻連掩飾怒氣的能力也沒有!

“方笙!我警告你,你最好乖乖回臺灣去!”他咬牙。

“不要。”她很乾脆的丟給他一句拒絕。說真的,要在他這種撒旦面孔下故作鎮靜,可不是簡單的事哩。要不是算準了他不會傷害她,她早就抱頭鼠竄了!瞧他的俊臉鐵青成什麼樣子!

他被她的任性驚得差點忘了呼吸!然後又被湧上的怒火燒得七竅生煙!從沒有人敢在他面前任性而為,就算是企圖操控他一生的鐘重陽也深諳笑臉相迎的道理,不宜以高壓手段逼迫他就範,否則只會弄巧成拙。更別說其他人了!而這個小丫頭居然……居然無視於他的怒氣,直接挑。

要不是他太生氣的話,他一定會為她的勇氣拍手叫好!丙然是標準的初生之犢,是吃定他對她沒轍嗎?

丟她回臺灣的方法至少有一百種,但都會令她哭……

懊死!她究竟要什麼?他身上沒有她要的東西,

“我要你愛我,我不要你娶別人。”

方笙由他眼中讀到了問號,緩緩低喃。

他放開她,躲開她的注視,

“我不要你。”他回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