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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段未堅持總分核對而導致明細核算與綜合核算不符的現象,每天堅持打“四平”,編制日計表,如發現當日不平,有關人員不得下班。第四,做好內外帳務的核對工作,防止串戶和糾正可能出現的業務差錯,以維護金融企業“三鐵”的信譽。

3、正視貸款問題,迅速採取了切實有效措施,把潛在信貸風險和經營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稽核問題確認書》所確認的我社貸款方面的問題是客現的、真實的。透過稽核組的幫助,我社也確實認識到要保證一個金融企業繼續經營下去,必須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以從根本上排除信貸風險和經營風險。人民銀行確實是本著對我社負責的態度,幫助我們糾正錯誤。而我社經營班子也從思想和行動上以對股東、對廣大存款戶的資金安全的責任心出發,重視貸款的風險管理和資金安全。現將貸款的有關問題彙報如下:

如我社多次彙報所述,我社對籌建安延汽車城專案的岸尾經濟發展公司和安延汽車城有限公司貸款,起因是我們參與了市政府主管部門對該專案的論證會,市政府主管部門專門召開兩次論證會,第一次是1993年6月3日。第二次是6月28日,出席會議的有經發局負責人及幾位處長,安延汽車城公司的朱赤兒和航天工業部某汽車製造廠的兩個廠長。論證由製造廠出生產許可證和技術,安延出廠房、資金在深圳合作生產汽車的可行性。經過論證,市主管部門最後表示:汽車工業要成為深圳的支柱產業、龍頭產業,我們非常歡迎,全力支援這個專案,希望儘快上馬。我們受兩次論證會肯定結論的鼓舞,對上述兩個公司邊籌建、邊經營汽車、空調、彩電等貿易的經營情況,可能帶來大額回籠資金寄予希望,認為該公司回籠款成本低、效益上合算,在金融服務社試業初期需要一些骨幹客戶的支援,而該公司也明確表示:選定我社作為結算的主渠道,並提出有可能時幫我社組織一些存款。於是,他們在四月底至六屆上旬,幫我社組織了7700萬定期存款(詳細情況,請看附件《關於我社給安延汽車城有限公司貸款有關問題的彙報》)。

誠然,上述一些客觀方面的環境,不能成為我們違反人民銀行關於《深圳經濟特區集體金融企業管理暫行規定》、《深圳金融服務社資產風險管理實施辦法》中有關規定的藉口,我們為了糾正自己的錯誤做法,最近一個月來,採取了以下措施:(1)在稽核期間對安延汽車城的5筆4650萬元貸款,於七月五日辦妥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2)岸尾公司的8900萬元貸款中,辦妥了以1000萬元一年期定期存單抵押1000萬元貸款的抵押手續;辦妥了以78輛商品小車(現值2000萬元)抵押2000萬元貸款的抵押手續,並由我社監督每賣一輛車的回籠貨款作提前還貸處理;辦妥了岸尾經濟發展公司提供的一家三a企業——金凱歌發展有限公司擔保5900萬元貸款的擔保手續,督促岸尾公司制訂了提前還貸計劃。(3)對所有貸款作了一次貸後檢查。尤其對岸尾和安延汽車城公司的貸款去向作了綜合分析,做到心中有數。(4)完善了已辦貸款的資料、檔案手續,並透過強化信貸管理工作,落實了三級審批制度和工作責任制,落實了風險管理辦法,並提高了分散貸款風險的認識。

我們認為,我社對排除信貸風險的態度是積極的,措施也較得力。過去的教訓,已成為我們未來搞好信貸工作的借鑑。透過人民銀行的幫助和我們的積極整改,也起到了亡羊補牢的效果。

二、我們的建議和請求

我社在試業中所出現的問題,一方面給作為我們深圳金融主管機關的市人民銀行增添了不少麻煩,並由此集中骨幹力量幫我們整改提高,我們由衷表示感謝。另一方面,由於我們的失誤,也給我社和社會輿論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為了在公眾中恢復金融企業應有的形象,我們不得不要花費比原來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工作熱情,才能夠穩住客戶,開啟正常工作局面,這對試營業不滿三個月的我社來說,困難是很大的,具體表現在:(1)活期存款戶的開拓工作最近一段時間處於停頓狀態,兩小企業擔心正常的業務受影響而不太願意來我社辦理業務,因而目前櫃面仍較冷落。(2)前段時間,由於我社急於擴大存款規模,存入的都是一年左右的定期存款,據統計,定期佔總存款的88%。而目前,停止了貸款業務,我社存入人民銀行的存款已佔總存款的47%,達到1。48億元,這樣,每月利率倒掛的利息支出就達22萬元,全社每月費用48萬元,上述支出抵減存、貸款利息收支淨額,每月虧損約50萬元。這是我社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