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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天殿,即皇帝位,群臣舞蹈如儀。當下頒佈詔書,稱奉皇兄遺命,入奉宗祧,以明年為嘉靖元年,大赦天下,是謂世宗。越三日,遣使奉迎母妃蔣氏於安陸州,又越三日,命禮臣集議崇祀興獻王典禮,於是群喙爭鳴,異議紛起,又惹起一場口舌來了。正是:

多言適啟紛爭漸,貢媚又來佞幸臣。

欲知爭論的原因,且從下回詳敘。

…………………………

武宗在位十六年,所行政事,非皆暴虐無道,誤在自用自專,以致媚子諧臣,乘隙而入,借巡閱以便遊幸,好酒色以致荒亡,至於元氣孱弱,不克永年,豹房大漸之時,尚謂誤出聯躬,與群小無涉,何始終不悟至此?或者因中涓失恃,恐廷臣議其前罪,矯傳此命,亦未可知,然臥病數月,自知不起,尚未稟白母后,議立皇儲,置國家大事於不問,而謂甚自悟禍源,吾不信也。若夫江彬所為,亦不得與董卓、祿山相比,不過上仗主寵,下剝民財,逞權威,斥忠直,暴戾恣睢已耳。迨罷團營而營兵固安然,遣邊卒而邊卒又安然,未聞譁噪都中,謀為陳橋故事,然則彬固一庸碌材也。楊廷和總攬朝綱,猶必謀諸內侍,方得誅彬,內侍之勢力如此,奚怪有明一代,與內侍同存亡乎?觀於此而不禁三嘆雲。

第五十六回 議典禮廷臣聚訟 建齋醮方士盈壇

卻說世宗即位,才過六日,便詔議崇祀興獻王,及應上尊號。興獻王名厚杭,系憲宗次子,孝宗時就封湖北安陸州。正德二年秋,世宗生興邸,相傳為黃河清,慶雲現,瑞應休徵,不一而足。恐是史臣鋪張語,不然,世宗並無令德,何得有此瑞徵?至正德十四年,興獻王薨,世宗時為世子,攝理國事,三年服闋,受命襲封。至朝使到了安陸,迎立為君,世子出城迎詔,入承運殿開讀畢,乃至興獻王園寢辭行,並就生母蔣妃前拜別。蔣紀嗚咽道:“我兒此行,入承大統,凡事須當謹慎,切勿妄言!”世子唯唯受教。臨行時,命從官駱安等馳諭疆吏,所有經過地方,概絕饋獻,行殿供帳,亦不得過奢。至入都即位,除照例大赦外,並將正德間冒功鬻爵,監織榷稅諸弊政,盡行革除。所斥錦衣內監旗校工役等,不下十萬人。京都內外,統稱新主神聖,並頌楊廷和定策迎立的大功。世宗遣使迎母妃,並起用故大學士費宏,授職少保,入輔朝政,朝右並無異議。只尊祀興獻王一節,頗費裁酌。禮部尚書毛澄,因事關重大,即至內閣中,向楊廷和就教。廷和道:“足下不聞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麼?現成證據,何妨援引。”毛澄諾諾連聲,立刻趨出,即大會公卿臺諫諸官,共六十餘人,聯名上議道:

竊聞漢成帝立定陶王為嗣,而以楚王孫景後定陶,承其王祀,師丹稱為得禮。今上入繼大統,宜以益王子崇仁,益王名祐檳,憲宗第六子。主後興國,其崇號則襲宋英宗故事,以孝宗為考,興獻王及妃為皇叔父母,祭告上箋,稱侄署名,而令崇仁考興獻,叔益王,則正統私親,恩禮兼盡,可為萬世法矣。

議上,世宗瞧著,勃然變色道:“父母名稱,可這般互易麼?”言已,即令原議卻下,著令再議。時梁儲已告老歸裡,惟蔣冕、毛紀,就職如故,與大學士楊廷和堅持前議。重複上疏,大旨:“以前代君主,入繼宗祧,追崇所生,諸多未合。惟宋儒程頤,議尊濮王典禮,以為人後者謂之子,所有本生父母,應與伯叔並視,此言最為正當。且興獻祀事,今雖以益王子崇仁為主,他日仍以皇次子為興國後,改令崇仁為親藩。庶幾天理人情,兩不相悖了。”世宗覽到此疏,仍是不懌,再命群臣博考典禮,務求至當。楊廷和等覆上封章,謂:“三代以前,聖莫如舜,未聞追崇瞽瞍。三代以下,賢莫如漢光武,未聞追崇所生南頓君。惟陛下取法聖賢,無累大德。”這疏竟留中不報。毛澄等六七十人,又奏稱:“大行皇帝,以神器授陛下,本與世及無殊。不過昭穆相當,未得稱世。若孝廟以上,高曾祖一致從固,豈容異議?興獻王雖有罔極深恩,總不能因私廢公,務請陛下顧全大義!”世宗仍然不納。惟追上大行皇帝廟號,稱作武宗,把崇祀濮王典禮,暫且擱起。適進士張璁,入京觀政,欲迎合上旨,獨自上疏道:

朝議謂皇上入嗣大宗,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王妃為皇叔母者,不過拘執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耳。夫漢哀宋英,皆預立為皇嗣,而養之於宮中,是明為人後者也。故師丹、司馬光之論,施於彼一時猶可。

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於崩殂,而廷臣遵祖訓,奉遺詔,迎取皇上入繼大統,遺詔直日興獻王長子,倫序當立,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