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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就沒有反抗父母的心思。細節無法多說,但那個教會就是這樣規定的。
對孩子而言,父母就是神的代言人,反抗他們的教誨就等於違背神的意志。誠然,父母也有義務引導孩子正確的信仰,但人無完人,他們或多或少還是會有將自己的願望與神的意志混淆的時候。
特別是母親,不論發生什麼事都會引用神的話來教育我,因此,不管遇到什麼不合常理的事,我都不會反抗。
比方說,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上初中時,我在教室裡是絕不會和男生說話的。那是因為一到青春期,母親就開始禁止我和男生的一切交往。不要說是親近了,連日常的對話也是絕不可以的。
那是因為青春期的男生正是對“性”饒有興致的時候,很容易有這方面的胡思亂想。而依據我們教會的教義,只要被男生聯想,我就會被玷汙。不過,我自己都很奇怪,是否真會有男生會對我有那樣的想法?
那樣的母親發現我懷孕後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你很容易想象吧。
或許我說的這事,有點讓人難以置信,在我家,每次月經的時候都是要向媽媽報告的。在這種情況下,是無論如何都無法隱藏身體的巨大變化的。
“R,到底怎麼回事?”
生理期稍稍遲了一點,媽媽就馬上發現了我的異樣。她問我是否有數,我只得回答“知道”。那是在廁所受到懲罰剛好兩個月後,暑假快結束的時候。
你能想到媽媽聽完我的回答後,接下來對我做了什麼嗎?
這可不是打巴掌這麼簡單的事情。她順手抓起旁邊的花瓶,用力砸到了我腦袋上。花瓶粉身碎骨,我的額頭——正好是髮際線那裡——裂了好大一道口子,血迅速噴湧而出。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給我解釋清楚!”
我倒在地上,她抓起我的頭髮把我拖了起來,表情猙獰得像一隻發狂的野獸。但無論她如何追問,我都無法坦白說出自己的惡癖。
當然我也知道,即便在普通的家庭裡,這樣的事也會引起一場風波。但這事在我家的嚴重程度,和普通家庭相比,卻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在我們的教義中,夫妻以外的性生活是極大的罪惡。如果有孩子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就會毀滅整個家庭(這僅只是我們教會的教義,與一般常識差之甚遠,請不要介意)。
除此之外,墮胎也是一項大罪。墮胎的人、認可墮胎的人、幫助墮胎的人,無論有什麼理由,死後都會下地獄。
這樣的教義,多少也能起點預防作用吧。誠然,如果事前警告,會這樣做的人一定會減少。不過,如果真發生了這種事,教義中就沒有任何拯救那母子的條款了。
媽媽對頭上血流不止,精神萎靡的我說:“我不能再把你留在這個家裡……你要是留下來,全家都會跟著你下地獄的。”
把孩子生下就會給全家帶來滅門之禍;但要是勸我墮胎的話,自那刻起媽媽她自己又會墮入地獄;為墮胎出錢更是同罪。
遺憾的是,我並沒有那樣的家人,可以犧牲自己去地獄拯救我。
“R,你離開這個家吧!在我們一家落入地獄之前,離開這個家。”父親對倒在地上的我說,“你雖然可憐,但我們不能給你錢,也不能幫助你。因為不管我們給你什麼,都會被視為不義。”
總而言之,正如爸爸所說的,從懷孕那一刻起,對父母和哥哥而言,我的存在就只是一個禍害。
我只得聽爸爸的話,別無選擇地離開那個家。
“R,事到如今,我真的很遺憾……你是一個好妹妹,”我正想拿一塊毛巾敷在額頭上止血時,哥哥說,“但這個家的任何一樣東西,你都不能帶走。現在幫助你的行為,都是不義……如果你拿走毛巾,會讓我們很為難的呢。”
聽他這麼說,我也只能把毛巾放回到櫃子裡。這就意味著,我不能帶走家裡任何一樣物品,只能穿著身上的衣服淨身出戶。
“還有一件事要交代你……你不要自殺,自殺的話會墮入永劫無法轉生的。”
哥哥對著正要走出玄關的我又補了這麼一句。如此冷酷的話,讓我不禁淚如雨下。
我所說的這一切,你一定覺得難以理解吧。
無法想象普通家庭的父母會與孩子就此斷絕關係再不相見。雖然會費些時間,但一般總會有重修舊好的機會吧。
然而,我家的情況並非如此。比起親子的緣分,教會的教義更為重要。當違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