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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部分

,他也要在永明縣找自己的同盟軍。

現在先暫時夾著尾巴做人,是為了以後把尾巴翹得更高。

縣委常委會議上,這個議題很順利的就透過了。只有一位常委提出來,是不是把那些臨時性單位先合併、不撤銷時,馬上就遭到了王彪言辭激烈的反對。這個事情也就沒有人再提出什麼異議了。畢竟他們想說的那些涉及到少數人利益的話,也只能是在下面說一說,根本就提不到這個會議的桌面上來。

最後,縣委組織部的劉衛兵部長提出來:“那,咱們是不是再成立一個清理臨時性單位的辦公室呢?”

吳永成馬上制止:“我的意思是,咱們不用再搞那些形式的東西。這次的清理,由縣委組織部牽頭、人事局配合,有正式編制的幹部一律回原單位,政府後勤部門負責收回辦公室,縣委辦、政府辦聯合發文,財政停止下撥經費。快刀斬亂麻!”“我堅決同意吳縣長的提議。”

第三卷 崛起 第一百四十六章 遺留問題也得解決(上)

了清理這些臨時性的機構,再成立一個臨時性的機構們??!真是天下的一大笑話!

吳永成知道,劉衛兵同志這也是度少年來已經養成了的慣性思維,促使他下意識地說出了那個提議。

這也是中國官場自從封建時代起,就形成了的一種陋習:專門注重表面文章的修飾,他們不是在一些事情的內容上下功夫,而是專門著眼於形式上的東西,還美名其曰:“汝果欲學詩,功夫在詩外”。結果就這麼經過幾千年的不斷演化,形成了一種獨特的中國官場文化。古人劉基《賣柑者言》一文中所指出的“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也正是對那種官場內幕的深刻揭露。

在吳永成馬上制止了劉衛兵的這種提議後,王彪馬上又是第一個附和,並且對劉衛兵提出的這個建議,臉上露出了感覺到很好笑的神情,那意思就是在說:這種幼稚的想法,怎麼能從一個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長的嘴裡蹦出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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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很棘手的問題,需要我們大家考慮一下。”縣委副書記朱東昇習慣性的、開啟他的那個記載著全縣幹部基本情況的小筆記本,皺著眉頭開口了:“清理了那些臨時性的機構以後,那些以前僱用的臨時工倒好打發,無非就是讓他們不掙那一份工資,再回到他們的家裡。

還有那些一般的工作人員,也可以各自再回他們的原單位;比較棘手的是,咱們地那些臨時機構,行政級別也都是副科級以上地建制。在那些單位成立的時候。不少幹部就是被提拔重用的,其中還有不少是正科級領導。

單位解散了,這些有職務地幹部該怎麼安置?咱們縣裡的縣直單位。包括下面的各鄉鎮,也沒有這麼多的空缺位置來安排呀?!”

這的確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朱東昇到底不愧為搞組織人事出身地幹部,能把每一件事情,都想得面面俱到,可以說是算無遺算、滴水不露了。吳永成有些佩服地望著朱東昇:這是一位稱職地大管家。所謂學業有專長,而朱東昇的這種專長。卻是他多年來在實際工作中磨練出來的。

對於朱東昇說的這個事實。吳永成也是非常清楚的:從幾千年以來,中國的官場上,就有了一種熬年限、攢資歷地歷史,無論你能力是否勝任,只要你在某一個位置上熬夠了多少年,嘿嘿。沒有功勞,那總也有苦勞吧,安慰性的你也得給他一個相應性的職務。

吳永成不敢打包票說。那九十五個臨時機構中有多一半地副科以上領導幹部,是這麼上去的。但他知道其中肯定是有相當這樣地一部分人的。

封建社會的那會兒,還存在著一個“丁憂”遵制地問題。即父母死後,子女按禮須持喪三年。其間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預吉慶之典,任官者並須離職。這個制度稱為稱“丁憂”。起源於漢代。這個制度特別規定:凡官員有父母喪,須報請解官,承重孫如父已先亡,也須解官,服滿後起復。奪情則另有規定。清代更是規定,匿喪不報者,革職。而到了這會兒。只要是你能當上一官半職的,就形成了一種“只能上不能下”的怪圈了。別說是你把他地那個小職務給免了,你就是把他安排到一個次一點的單位任職,他也就會覺得天就要塌下來似的。而社會上的輿論馬上也就一邊倒的向著他,只要他原來不是一個惡棍,哪怕他一事無成、近似於弱智!!

“是啊。我之所以再三強調,要多這個問題慎重考慮,就是因為這個事情裡面,牽涉的問題太多了。它不是說一句話、下發一個檔案,就能圓滿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