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的貸款了。還有那個五金廠,也是好幾年沒有接到一點業務了,從前他們還打一些鐵鍬、钁頭什麼的,可自從國家允許個人們搞副業開鐵匠鋪以後,就連這一點點業務也沒有了。老百姓們使用的那些農具都是三把、五把的,也就根本架不住他們的日子。”
“嗯,我也看了這幾年全縣各國營企業的年度生產報表了,從這些報表中就能反映出依靠貸款發放工資的,還不僅僅是這兩家企業。產品不對路,企業沒活力。單憑爭取的那一點技改資金,也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什麼問題的。”
“對,我也這麼認為。有的廠子乾脆就是想把這一點技改資金作為工資,給工人們發下去,先解決眼前的這一些困境,得過且過。好幾家企業現在就是資不抵債了!”
是啊,該想個什麼辦法來從根本上解決這個難題哪?吳永成皺著眉頭苦苦地思索著:要不也搞個拍賣、承包?
不行,一牽涉到企業的拍賣,那就要涉及到國有資產流失的這個敏感性問題,他吳永成現在的根基還不穩,再說還有幾個別有用心的人在暗處憋著心眼想對他使壞哪,他可不能授人以把柄。
要不就搞個股份制?讓那些搞得好的鄉鎮企業注入資金搞產品轉軌變型,比如說魚灣村的那兩個企業?
那也行不通!這牽涉到了兩個不同性質地所有制企業之間地糾葛。和拍賣性質上也差不了多少。還是太敏感!
“吳縣長,要不,咱們乾脆把那幾個資不抵債的企業申請破產,你看怎麼樣?”李永明看著吳永成一籌莫展的樣子,馬上給他出了一個點子:“我記得好像在前年的時候,東北一家的企業就是因為管理不善、企業效益太糟糕。連年虧損被強制破產的。這個事情《人民日報》上也曾經登過。”
破產?!吳永成地眼睛一亮:對呀,我怎麼沒有想到這個辦法?真是一時急糊塗了。
在吳永成的記憶中,國有企業終於鼓起勇氣探索市場的退出機制,那就是從八十年代中期,以瀋陽市防爆器械廠為開頭的
據當時的《人民日報》報道,一九八六年八月三日。瀋陽市人民政府宣佈瀋陽市防爆器械廠破產。
那一天,破產企業的員工們帶著白花,站在廠門口為它送終。那會兒雖然是夏天,但場景一片淒涼。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家正式宣告倒閉地國營企業。
企業的破產,讓多年以廠為家的人,情何以堪。但是企業的生長,終究要遵循其發展規律。同年的十二月五日。國務院作出關於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活力的若干規定》。
《規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業可積極試行租賃、承包經營。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業要實行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從此,一場啟用企業。並建立退出機制的企業改革駛入快車道。
連續虧損多年地瀋陽防爆器械廠被宣告破產,那裡的七十多名職工,也隨之成為新中國國有企業地第一批下崗人。
瀋陽防爆器械廠破產所產生的震撼力,似一顆響雷,給落後的企業以驚醒。把一向忽視市場規律和競爭機制的國有企業。從理想帶回了現實。
吳永成也知道,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於一九八六年透過。但是直到從一九九八年才開始實施。
這個破產法規定,它只適用於全民所有制企業,也被稱為國有企業破產法。但它實際上所發揮地作用,用後來一個廣為流傳地調侃,說得更到位一些:它是國有企業破產預防法。
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所有的破產案件,沒有政府地審批,沒有企業職工安置方案,法院就不得受理。
為此,中央政府專門成立了“全國企業兼併破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省也設立了相應機構,以“有組織、有計劃、有領導、有步驟”地實施破產案,每年的破產額度也是一定的。一九八九年全國各級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僅僅為九十八件。
對於這一點,吳永成作為穿越之人,那是非常清楚中央政府之所以實行破產額度控制,也是迫不得已的。
在國有企業破產之時,除了考慮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問題外,銀行不良貸款的損失也是直接原因之一。就因為破產企業清算中,銀行的債權往往落空,銀行也就不願讓企業破產。
於是,國家就從銀行的壞帳準備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作為沖銷額度,用於企業破產。
一定程度上可以說,這等於是中央政府拿錢,去讓國有企業搞破產。
現行企業破產法的這個缺陷,很快就誕生了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