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了我一跳,它的前肢攀在祖祖的身上,祖祖捋一捋它額前擋住眼睛的毛髮,說:“這是歐羅爾,我弟弟。”
法國人愛狗就是如此,當作自己家裡的人。
他又對大狗說:“歐羅爾,這是菲,你看她法語說得這麼好,厲不厲害?”
大狗“汪”了一聲,算是跟我打招呼了。
別說,還真挺懂事。
又聊了一會兒,時間晚了,我準備告辭。
歐德說:“怎麼辦呢?車子被我爸媽開走了。”
祖祖說:“我送。”
歐德說:“你算了吧,不要拿你的老爺摩托出來炫了。”
“我走路送她。”
“那也好。”歐德說,“菲,他送你回家,你儘管放心,我弟弟身手了得。”
法國南方的夜晚,海有多深,天就有多高,深藍色的穹幕上,星子璀璨,有海鳥唱歌飛過,微帶鹹味的海風吹來,吹得樹葉沙沙響,這些彷彿是人年少時心裡面的聲音。
這樣看,祖祖不像他的姐姐。我們走到環城電車的車站,他也沒有說一句話。
電車來了,我要走了,對他說晚安,再見。
他卻跟我一起上了車:“我送你到大學城吧。”
好像又是我剛到巴黎的那一天,他送我去青年旅館的一幕。這可是個盡職盡責的憲兵。
直到走到我宿舍的樓下,我指著那扇窗子對他說:“你看,這是我的房間,兩天以後,你不會找錯吧。”
“不會,”他笑一笑,“不過你可要多做一些餃子。”
“沒問題。”
我蹦蹦跳跳的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換衣服,洗漱,看看錶,都這麼晚了,我剛才一定是做最後一班車回來的,可是,祖祖他怎麼回去呢?
程家陽
明芳的孩子生下來,是個小姑娘,圓臉龐,頭髮長了一小層。我的手指頭被她抓住,手都攥滿了。
我帶著我母親準備的禮品去看明芳,在醫院的病房裡,還遇到了文小華。
孩子被她抱在懷裡,攥著我的手。
之後,我送文小華回家,路上,我們談起這個孩子,名字還沒有起好,明芳號召我們群策群力。
我說要回家翻翻字典,小華說:“普通的漢字最好,名字越普通,人就越出色。”
“有這個理論?”
“對啊。你看,家陽,小華,多普通的名字,多出色的人物。”
我笑起來。
“你等會兒有事嗎?”
“沒有。”我說,看看她,她也看著我。
“不如去喝茶吧。”我說。
“好啊,我認識一家臺灣茶店,有各種各樣的刨冰。”
兩個大人,像少男少女一樣在裝修成卡通屋的臺灣茶店裡吃五顏六色的刨冰,好像返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