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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薄,生此不肖逆賊,破費許多。向已潛遁在外,未知死生。幸爾尚有一女,婚配得人,聊慰老景。不想今得重疾,不久謝世。故特請列位到來,做個證明,將所有財產,盡傳付女夫,接續我家宗祀。久已寫下遺囑,煩列位各署個花押。倘或逆子猶在,探我亡後,回家爭執,竟將此告送官司,官府自然明白。“遂於枕邊摸出遺囑,教家人遞與眾人觀看。

此時眾人疑是張孝基見識,尚未開言,只見張孝基說道:“多蒙岳父大恩。但岳父現有子在,萬無財產反歸外姓之理。

以小婿愚見,當差人四面訪覓大舅回來,將家業付之,以全父子之情,小婿夫妻自當歸宗。設或大舅身已不幸,尚有舅嫂守節,當交與掌管,然後訪族中之子,立為後嗣。此乃正理。若是小婿承受,外人必有逐子愛婿之謗。鳩僭鵲巢,小婿亦被人談論。這決不敢奉命。“淑女也道:”哥哥只因懼怕爹爹責罰,故躲避在外,料必無恙。丈夫乃外姓之人,豈敢承受。“

眾人見他夫妻說話出於至誠,遂齊聲說道:“今婿令愛之言,亦似有理。且待尋訪小官人,一年半載,待有的信,再作區處。”過善道:“小婿之言,不是愛我,乃是害我。”眾人道:“如何是害太公?”過善道:“老漢一生辛苦,掙得這些家事,逆子視之猶如糞土,不上半年,破散四千餘金。如此揮霍,便銅鬥家計,指日可荊財產既盡,必至變賣塋墓。那時不惟老漢不能入土,恐祖宗在土之骨,反暴棄荒野矣。”孝基又道:“大舅昔因年幼,為匪人誘惑所致。今已年長,又有某輩好言勸喻,料必改過自新,決不至此。”過善道:“未必,未必!有我在日,嚴加責罰,尚不改悛。我死之後,又何人得而禁之!”眾人都道:“依著我們愚見,不若均分了,兩全其美。令郎回時,也沒得話說。”過善只是不許。孝基夫婦再三苦辭,過善大怒道:“汝亦效逆子要毆死我麼?”眾人見他發惡,乃對孝基道:“令岳執意如此,不必辭了。”遂將遺囑各寫了花押,遞與過老。淑女又道:“爹爹家財盡付與我夫婦,嫂嫂當置於何地?”過善道:“我已料理在此,不消你慮。”將遺囑付過孝基,孝基夫婦泣拜而受。

過善又摸出二紙捏在手中,請過方長者近前,說道:“逆子不肖,致令愛失其所天,老漢心實不安。但耽誤在此,終為不了。老漢已寫一執照於此,付與令愛。老漢亡後,煩親家引回,另選良配。萬一逆子回來有言,執此赴官訴理。外有田百畝,以償逆子所費妝奩。”道罷,將二紙遞與。方長者也不來接,答道:“小女既歸令郎,乃親家家事,已與老夫無干。況寒門從無二嫁之女,非老夫所願聞,親家請勿開口。”

道罷,往外就走。孝基苦留不祝

過善呼媳婦出來說知,方氏大哭道:“妾聞婦人之義,從一而終。夫死而嫁,志者恥為。何況妾夫尚在,豈可為此狗彘之事!”過善又道:“逆子總在,這等不肖,守之何益!”方氏道:“妾夫雖不肖,妾志不可改。必欲奪妾之志,有死而已。”

過善道:“你有此志氣,固是好事。但我亡後,家產已付女夫掌管。你居於此,須不穩便。”淑女道:“爹爹,嫂嫂既肯守節,家業自然該他承受。孩兒歸於夫家,才是正理。”方氏道:“姑娘,我又無子嗣,要這些家財何用!公公既有田百畝與我,當歸母家,以贍此生。即丈夫回家,亦可度日。”眾人齊聲稱好。過善道:“媳婦,你與過門爭氣,這百畝田尚少,再增田二百畝,銀子二百兩,與你終身受用。”方氏含淚拜謝。分撥已定,過善教女婿留親戚鄰里於堂中飲酒,至晚方散。

那過善本來病勢已有八九分了,卻又勉強料理這事。喉長氣短,費舌勞唇,勞碌這半日,到晚上愈加沉重。女兒、媳婦守在床邊,啼啼哭哭。張孝基備辦後事,早已停當。又過數日,嗚呼哀哉!正是:三寸氣在千般用,一旦無常萬事休。

女兒媳婦都哭得昏迷幾次。張孝基也十分哀痛。衣衾棺槨,極其華美。七十之中,開喪受吊,延請僧道,修做好事,以資冥福。擇選吉日,葬於祖塋。每事務從豐厚。殯葬之後,方氏收拾,歸於母家。姑嫂不忍分舍,大哭而別,不在話下。

且說張孝基將丈人所遺家產錢財米穀,一一登記賬簿,又差人各處訪問過遷,並無蹤影。時光似箭,歲月如流,倏忽便過五年。那時張孝基生下兩個兒子,門首添個解當鋪兒,用個主管,總其出入。家事比過善手內,又增幾倍。

話休煩絮。一日張孝基有事來到陳留郡中,借個寓所住下。偶同家人到各處遊玩。末後來至市上,只見個有病乞丐,坐在一人家簷下。那人家驅逐他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