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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惜何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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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我在灰燼裡等你
作者:顧宛
文案:
我是個孤兒,初到大城市打拼被帶入外圍圈兒……
那年,我無奈去當了小姐,親身經歷為你深扒外圍女不可言傳的秘密……
年少無知,墮入風塵。看盡了各種燈紅酒綠,演盡各種花枝招展。
卻不想在那一晚誤上了他的床,淪陷之時我驚覺,自己犯了風塵大忌。
但卻仍舊忍不住,在最錯的年華里,極盡所有,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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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誤入風塵
我叫何念,大概是叫做何唸吧。名字是院長告訴我的,我並不知道自己真正姓甚名誰。
我是一家小孤兒院長大的孩子,從我記事起,就是孤兒院把我養大的,和我同時的孤兒都被領養了,說來也不知為何,竟然沒有人領養我。
所以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天煞孤星。
孤兒院並沒有像電視劇裡一樣,有和藹可親的院長、會照顧人的阿姨,每天我們都吃著最簡單的飯菜,目的也就是能管飽而已。
孤兒院也不會把你養到法定的成年年紀,只是供沒人領養的小孩兒讀完義務教育就不會再養著他了,而且在我的記憶裡,稍微年紀大一點的孩子,都總有幹不完的活兒。
所以十五歲我初中畢業的時候,就被孤兒院趕出來了。
離開了一直生活的地方,我只身一人到了上海,一個繁華、富有、紙醉金迷的城市。
選擇來到這裡,只是覺得大城市的工作機會要多一點,就算是最基本的打工,也能賺的比我原來的小城市多一點。
想要混跡於這個城市的上流社會,有兩條路:一個就是含著金湯匙出生,二就是有好學歷、有文憑或者有人脈,一步步爬到上流社會,這兩個我都沒有,於是我在這個水生火熱的地方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
十五歲的我,什麼也不會,沒有可以生存在這個社會的基本技能,除了出賣自己的體力,年少的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麼。
但這樣臨時為人打工的日子,我一個月有20天都在擔心自己被打發回家,每天住在上海潮溼的地下室裡,讓我的身體素質也越來越差了。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兩年,在我十七歲的時候,我認識了靚姐。她是這個城市裡的人上人,穿著最大牌的衣服,拿著最昂貴的包包,最關鍵的是,她不用擔心自己會餓肚子。
〃跟著我幹吧!〃
這是我認識靚姐的第二天她和我說的話,她說一定讓我成為她那樣的人。
年幼無知又有著極大的虛榮心的我,幾乎就是不假思索的答應。於是就在我答應靚姐的第二天,我就搬出了地下室,靚姐為我在一家很不錯的酒店訂了一個月的房,我終於能在自己的房間裡看見陽光了。
〃一個月的時間,你會住到更好的房子,只要你有野心。我會讓你越來越火!〃
直到靚姐和我這麼說的時候,我都不知道,她究竟是做什麼工作的,但是我知道,她不會騙我。我受了這麼多罪,我一定要成為這個城市的人上人,我暗自發誓。
混名媛圈子的大部分人都聽說過盛世陽光,我十七歲時被靚姐帶到這裡,到今天為止,已三經年了。
三年的時間,我從一個無知少女,變成了交際圈裡最火的名媛,但我到現在為止,依舊很恨靚姐,她確實讓我成為了有錢人上人,但是也讓我成為這個社會道德範疇裡最低賤的人。
說實話,做這一行確實來錢很快,女人最大的天賦,就是會用各種手段讓男人心甘情願的為你掏腰包。出賣色相、撒嬌、耍脾氣,甚至出賣自己的肉體。
但聰明的人,就會出賣自己的智慧,或者就是一些小聰明。
作為女人,你必須要明白一點,就是男人。你要知道男人這種東西,越是得不到,才越是對你心癢難耐,欲罷不能。他要你就給,他想吃,你就給他吃。那等他飽了,把你吃幹抹淨之後,你就被遺忘在牆角了。
所以既然如此,既能讓男人因為得不到你而對你念念不忘,從而不斷的撈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