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nt;基本上:fundamentally。” “你最好相信。” 安妮桌上的電話機響了。她拿了起來,是羅伯特打來的。他以平穩的語氣告訴她克蕾斯出了車禍,已被送往奧爾班尼的一家醫院接受監護,目前仍昏迷不醒。他要安妮一直搭到奧爾班尼再下火車,兩人在那兒碰頭。  書包 網 87book。com 想看書來
《馬語者》第一部:重創 第2章(1)
安妮初遇羅伯特時年僅十八歲。當時是一九六八年夏天,她放棄已給她名額的牛津大學,決定休學一年。她報名參加一個叫做海外志願服務隊的組織,接受為期兩週的強化訓練,學習如何教授英文、避免感染瘧疾、拒絕熱情如火的當地人獻殷勤(大聲說不,由衷說不)。 做完這些預備工作之後她便飛往位於西非的塞內加爾,在首都達卡略事停留,開始搭乘擠滿了人、雞、山羊的公共汽車,向南行駛了風沙漫天的五百里路程,來到未來十二個月內將作為自己家園的小鎮。到了次日夜色降臨時,他們一行人到達了一條大河的河岸。 夜晚的空氣又溼又熱,身邊嚶嚶嗡嗡地充斥著蟲鳴。安妮可以看見城鎮的燈火隔著河水在遠處閃爍,可是渡口要一直關閉到早晨,而這時候已經成為她的朋友的司機和其他乘客莫不關切地問她要在什麼地方過夜。當地沒有旅館,他們固然可以隨便找個地方倒頭大睡,但他們深信這年輕的英國婦女需要一個更講衛生的地方。 他們告訴她,附近住著一個“土巴”,一定可以提供她的食宿。安妮對於“土巴”這個名詞還完全沒一點兒概念,就在一大群扛著她行李的人們簇擁中,沿著曲曲折折的叢林路線,她被帶往一間坐落於非洲木棉和木瓜樹群間的小泥屋。出來開門的“土巴”——事後她得知這個名詞是白人的意思——正是羅伯特。 他是和平工作團的志願工作者,來這裡一年,教授英文和鑿井,二十四歲,哈佛畢業生,同時也是她至今所見最有才智的人。那天晚上他為安妮煮了一頓很棒的香料魚加米飯,兩人灌下幾瓶土產冷啤酒,藉著燭光,交談到凌晨三點。羅伯特來自康乃狄克州,日後預備成為一名律師。他為自己辯護道:那是生來註定的。兩隻眼睛在金框眼鏡後閃著譏諷的光芒。就他的家人記憶所及,他們家族中的人沒有一個不是律師。 然後他以律師的習慣,對安妮的生活詳加盤詰,逼她描述,以一種既令她、也令他同感新鮮的方式加以分析。 她告訴他,她的父親如何成為一名外交家,在她十歲以前,只要他被派往一個新崗位,他們就從一個國家遷徙到另一個國家。她和她的弟弟在埃及出生,接著住過馬來半島和牙買加。 後來她的父親在一次事先毫無徵兆的嚴重的心臟病中突然死亡。安妮直到最近才發現,自己可以不終止交談、不使大家俯首盯著自己鞋子瞧,便可來述說此事。她的母親重新遷往倫敦定居,旋即再婚,並把他們姐弟倆打發到寄宿學校唸書。儘管安妮對於這段往事只是一筆帶過,卻看得出羅伯特能夠領略那埋藏其中、始終未能釋然的痛苦有多麼深沉。 次日早晨,羅伯特開著他的吉普車把安妮送到渡口,安全送抵天主教女修道院。未來一年她就要在這兒生活、教書。性情慈愛、有點近視的法裔加拿大籍院長只是偶爾才對她投以不以為然的眼神。 接下來的三個多月裡,安妮每週三都會見到來鎮上採購物品的羅伯特。他的“周拉”——當地話——說得相當流利,每個星期都會為她上一次課,兩人也漸漸成了朋友,但並非情侶。相反地,安妮失身給一個名叫查威爾的塞內加爾美男子。她記得對那人熱情如火的求愛,自己大聲而認真地回答:“願意!” 後來羅伯特被調往達卡。臨行前的一天晚上,安妮過河去與他餞別。當時美國國內正舉行新任總統大選,他倆心情凝重地聽著收音機噼哩啪啦地播報尼克松拿下一州又一州的勝利。羅伯特如喪至親般,情感激動,哽咽著對她說明這對他的國家、還有他的許多友人在亞洲打的那場仗代表著什麼意義時,安妮不禁為之深深感動。她摟住他的脖子,擁抱著他,第一次感到自己不再是個女孩,而是一個女人。 直到他離去以後,她又遇到一些其他的和平工作團志願者,這才明白了他是多麼難得。他們絕大多數不是有鴉片癮就是惹人生厭,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其中甚至有個眼神昏滯、雙目泛紅、扎著馬尾巴的傢伙,宣稱他已經整整“興奮”了一年。 第二年七月,她回到達卡搭機返家時,又和羅伯特見過一面。這裡的人說的是另一種叫做歐羅夫的語言,他也已經講得很順溜。他住在機場附近,近得每次只要有飛機飛過,就不得不停止交談。為了適應這種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