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穿越,主人公要憑藉自身的先進知識和對歷史的把握改變命運,達到平步青雲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巔峰期間,還要有不少於兩位的紅粉知己相伴左右。
說起來簡單,寫好了卻很難。當然也可以純粹蘇,這樣雖然爽,卻很不真實,讀者難以買賬。所以如何站在蘇的角度往真實靠攏,這就考驗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說還沒有後世那樣爛大街,隨便作者怎麼創新。雪蘭貿然動筆,不能寫得過於誇張,要被當今的人們接受,雪蘭認為首先應當貼近歷史,不改變歷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參與所有重大的歷史事件,甚至主導歷史事件,卻絲毫沒有違和感,彷彿歷史上真的有這樣一個人存在。甚至產生一種感覺,因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歷史才會這樣書寫。
雪蘭決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個考古系的大學生,在跟隨導師挖掘一座秦墓的時候,發現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攝人心魂,主角韓海龍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卻昏了過去,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就來到一千多年前的戰國時代。
中規中矩嗎?
雪蘭還怕寫的太隨意呢,這年頭的人很注重文學性和美學,你看他們寫個黃色小說都寫的那麼華麗,遣詞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蘭特意去買了幾本書,專門研究小篆的,來學習那個年代的語言特色,謹防歷史人物走形。又把《戰國策》和《左傳》上的相關篇章按照時間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來做了標註。
這年代的讀書人不是後世那麼好糊弄,人家從小學習的就是傳統文學,四書五經和史書經典都學得精通,雪蘭要是寫出個秦兵揮舞‘鐵劍’砍人之類的,一定會被笑破肚皮。
考慮到如此,雪蘭整整籌備了一個多月,這才開始動筆。
☆、第 14 章
李氏這些日子過得不錯。
她跟周遭鄰里結交,只說自己男人死了,帶著兩個女兒閉門過活。鄰里都是善心人,憐她不容易,平日經常幫襯。那些小媳婦經常串門聊天,也會介紹些縫縫補補的活給她。所以她雖然累,但心裡踏實。
小女兒最近在用功讀書,早上很早就起床,幾本書全癱在桌上,她在紙上寫寫畫畫,忙得頭也不抬。有時候弄到深夜,還要點燈熬油。
她笑她說:“你這是要考狀元嗎?沒得熬壞了身子。”
女兒卻說:“我要寫本書,所以要看許多材料。”
“寫書?”李氏覺得驚訝,這在她看來似乎是秀才老爺們才能乾的事。
“我想寫點東西,再賺些錢。”女兒說,“不能讓你太操勞。”
李氏心裡感動,與她說:“你能掙錢幫襯家裡,娘很高興。但掙不到也沒事,你才這麼丁點大,又生過大病,不要累著自己。實在不行,咱們再搬家,找個便宜的住處。”
女兒答應得好好的,轉頭又看書去了。
李氏想,讀書識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兒,才十三歲就能養家了。她家老爺是不知道女兒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會這麼作踐她們。
三姐從外頭回來了,她穿著厚厚的棉衣,卻冷得直打哆嗦,一進門就長嘆了口氣:“還是沒找到工作,工廠裡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說:“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學你妹妹寫文章,你也會寫字不是?”
三姐卻笑道:“我可寫不出來,過去在學校里老師叫我寫文章時,我就頭疼,半張紙能寫一個時辰,寫的文章也狗屁不通,還是別為難自己了。五姐就是有這份才氣,她才讀了幾年書啊,寫出來的東西像個大人似的。可見她人雖然小,心卻不小,我瞧她讀的那些書,許多連我都不懂。”
李氏聽了,心中更是欣喜,嘆小女兒聰明。
“五姐呢?還在屋裡悶著?”三姐問。
“是啊,這都一個多月了,也不出門,看著人倒是長胖了不少。”
娘倆對視一眼,笑了起來。
這時,門簾晃動了一下,小姑娘拿著一個信封走出來。
“三姐,等會兒你出去的時候,幫我把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過來一看說:“咦?這不是寄去《小說週刊》的。”
“這是寄去一家報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報》……”三姐的臉色就變了,“這……這報紙我看過,不是什麼好報紙,你怎麼往這裡寄!”
“怎麼?有什麼不好?”李氏忙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