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改編,但也要看人下菜。如果是那種沒啥名氣和本事的小公司來談,張譚是不會答應的。反正好酒不怕巷子深。他寧願多等一些時間,也不想隨隨便便把改編權賣給別人。
拍出來爛片了,那是毀了自己的名頭。
要拍起碼也得拍出來83黃日華、苗僑偉、翁美玲版《射鵰》的水準,其次94張智霖、朱茵版也行。至於其他版本,張譚都不太喜歡。
“李姐,跟張大鬍子工作室談改編權,就交給你了。看看想辦法聯絡一個懂行的人過來,好好參謀一下這個影視改編權。”張譚對自己有自知之明,雖然他是有三十歲人的閱歷,但之前對於影視圈一竅不通。
真讓他自己去跟人談,指不定被賣了還幫人數錢。
就是李豔去談一樣不行,必須找懂行的人參謀。
找人這種事,當然交給助理李豔來。
張譚只需要穩坐釣魚臺,幕後掌舵即可。
李豔點點頭,詢問:“我一個老同學,在安微電視臺電視劇管理中心上班,對電視劇這一塊,比較專業,我可以請他過來幫忙。在改編方面,你有什麼要求沒有?”
“要求當然有,可以先把你的老同學請出來,一起吃頓飯,討論討論。”
第二天,李豔就把她的老同學約了出來。
是個三十多歲模樣,戴一副金絲眼鏡、成功人士打扮的中年人。雖然說話的語氣有些打官腔的味道,但有真材實料,把影視圈,尤其是電視劇運作這一塊,解釋得頭頭是道。張譚當下就委託他和李豔一道,去北亰跟張大鬍子工作室談《射鵰》的影視改編權。
此去談改編權,張譚也交代了底線的。
在價格方面,張譚沒有太看中,畢竟是第一部被改編的小說,沒有經過市場的考量,要價太多會嚇跑別人的。不過也不能給太低,作品質量放在這裡放著,須知金庸當初的影視改編權,沒有上百萬拿不下來。
不過金庸也是太牛了,作品被翻來覆去的改編,還每一部都能引起轟動,每年坐在家裡什麼不幹,光是版權費都超過千萬。賺錢賺夠了,後面甚至還有一塊錢就把版權賣出去的,不要太瀟灑。
價格上,張譚沒多大要求,在劇本上,張譚則限定了底線,不能大幅度改變故事結構,不能把作品改編得四不像。張譚創作小說的時候,就融入了很多影視劇的內容,本身按照張譚寫的故事一章一章拍,就是一部好看的電視劇了。
特別是第一版改編的電視劇,張譚希望能高度還原小說內容。等以後再有人翻拍,那時候隨便改,張譚不會過問了。
基本上就是這一個要求。
如此,登上北去的飛機,李豔和她的老同學,談改編權去了。
張譚則留在合淝,配合出版社宣傳新書。
……
所謂宣傳,也沒什麼新花樣,就是記者採訪。
要求來採訪張譚的記者還是很多的,不過,最終只選擇了三家媒體,其它的報紙、雜誌,都是邀請發通稿。
三家媒體分別是《合淝晚報》、《南方週末》、《中國青年報》。
《合淝晚報》是以本地出了暢銷書作家為主線,再次報道一次張譚的年少成名,以及《射鵰》火了之後,這一段時間生活的改變。
而張譚覺得自己並沒有太多改變。
或者是心理的問題吧,錢賺多了,張譚除了騷包想要買車買房之外,生活還是很低調。大排檔就能吃得美滋滋,騎個腳踏車可以到處跑,一瓶酸奶都能滴溜溜的吸個半天。沒有覺得自己成了名人,就看不這個看不起那個。
老媽說話他還是要聽,老師上課他從不打擾,在同學面前也不擺架子。
誰對他客氣,他就對誰客氣。
就是膝蓋彎不下來了,不再感覺自己卑微,見了領導都是平等交際,看不爽了甩袖子走人。
“大概就是多了點所謂的文人傲骨吧。”張譚心想。
《中國青年報》則要了一些張譚的資料,整理了一份張譚的成長之路。
唯有《南方週末》重點放在了張譚的新書上面。
還是上次那位記者:“恭喜你的新書《神鵰俠侶》即將出版。”
“謝謝。”張譚笑回。
“《神鵰俠侶》有一百萬字對吧?”
“對的。”
“《射鵰》是一百二十萬字,你是去年7月份開始創作,現在也是7月份,一整年時間。兩本書,兩百二十萬字,這真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