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能互相濟用”,這樣就造成了戰爭中的彈藥補充和火器配備造成極大的困難。當時一位外國軍事觀察家評論說,“無論怎樣有效率、怎樣誠實的輜重隊,也決對沒有辦法為中國陸軍所帶的七拼八湊的雜牌武器配備合用的彈藥”。
而當時的大清陸軍根本沒有適應近代戰爭的後勤保障機構,這就在戰場上造成極大的混亂。前線部隊或有槍無彈,或彈不對槍。大清陸軍使用的馬丁尼槍子彈大小竟有四五種之多,當時有人說,“炮則有格林、阿姆斯特朗、克虜伯、迦納炮、開花炮等種,槍則有新舊毛瑟、馬丁尼、曼利夏、施密特、雷明敦並中國自制之快利槍,名色繁多。殆難屈指”。對於這種情況。正定總兵徐邦道曾氣憤地說,“彈藥或誤,則與槍炮格格不入,或大或小,或長或短,或松或緊,皆不適於用”,各種槍械,“臨陣時往往有槍與彈不合之弊”。劉銘傳也說。“種類繁多。即營官、哨弁尚有不能盡識者”,武器彈藥的規格不統一,在甲午丁酉兩役中,都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其實不光是型號,大清陸軍使用的槍械在質量上也是參差不齊,魚龍混雜的。
國產武器中,江南製造局生產地“雷明敦中針兵槍多有走火之弊。故各營不願領用”。李鴻章得知後大怒。嚴令整改,以後改造快利新槍,質量提高了不少。而進口地武器,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
甲午戰前,清朝臨時抱佛腳,又向國外訂購了大量的槍械。進口槍械的效能較國產槍稍勝一籌,但由於經辦人員的營私舞弊和外國商人的有意欺矇,有不少“陳年之存貨而詭為新制”者,以致“價多浮冒。物不精良”。這些槍械武器,“臨陣用之。子藥不能及遠,而又長大,攜帶不便,以近拒敵尚可,遠則無力”,因為不好使用,所以都積壓在彈藥庫裡。
這些積壓的槍械,現在都存放在各省的軍火庫裡,“槍械彈藥積壓甚巨,儲存不易,又時恐其爆炸”,成了各省地方官員的一塊心病。
遠地不說,現在旅順地南北彈藥庫裡,這些過時的槍械彈藥就老鼻子了。
甲午戰後,好多省的官員們看到了武器裝備型號不統一帶來的嚴重危害,開始下大力氣改變這種狀況,並增設了戰時的後勤保障部門“前敵營務處”,大清陸軍的槍械彈藥這時才逐漸開始趨於統一,並形成了以奧地利的曼利夏式連發步槍、德國新式毛瑟槍和江南製造總局自制地快利槍(七連發和十三連發兩種)為陸軍地主要裝備。
在後來的丁酉戰爭中,武器型號統一帶來的好處在戰鬥中就慢慢顯示出來了。
因為吸取了戰爭中的教訓,現在孫綱的“北洋三隊”的步兵武器主要是中國快利式十三連發步槍和北洋1896式戰鬥手槍“竹節炮”,以及北洋1898式迫擊炮和最新式的單兵利器“擲彈筒”。
孫綱目前正讓北洋的軍工人員仿照俄式1891莫辛納甘式步槍,加緊研製北洋版的“狙擊步槍”,準備用來裝備自己地軍隊。
以武器裝備來講,目前“北洋三隊”在大清陸軍中可以說獨樹一幟,無有出其右者。
而日本由於本土資源有限,又沒有錢向國外大量購買槍械,直到丁酉戰爭時,作戰部隊配備地大多還是單發槍,只少量裝備了村田式連發槍,其質量及精度和中國自制的槍械都差得很遠,中國手裡積壓地這些外國“陳年舊貨”,在日本人眼裡,也都是無比珍貴的好“東東”。
所以當愛妻馬提出來讓日本人給俄國人“搗點亂”時,孫綱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這些“陳年舊貨”。
如此“廢物利用”的話,既替中國消耗掉了這些過時的武器,又賺了錢,還可以起到牽制俄國人的作用,一舉而三得,何樂而不為?
當馬聽明白了他的“計策”後,對他的評價是,“你已經徹底和小江學壞了。”
孫綱把這件事和江穆齊說了一下,江穆齊果然拊掌大笑,認為是個絕妙的“好主意”。
“日俄一旦交兵,就管不了大清這裡怎麼變了,”江穆齊說道,“東三省這邊,也可得安寧了。”
兩個人又就此商議了一番,孫綱仔細考慮後,給日本的幕府定國大將軍德川慶喜回了一封親筆信。
孫綱在信中說,“天朝上國,字小存亡,日本對中國不仁,中國未嘗以不義還報,日本當勿忘之。盼將軍承先祖之遺意,銘中國助日本之德,繼往開來,再創兩國世代交好之誼”,他在信裡面“雲山霧罩”“之乎者也”地表達了中國同意幫助日本“恢復國家和主權的獨立”的意思,他相信,以德川慶喜的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