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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簿公堂

友,而是跟一個毛都沒長齊的丫頭——此舉想必也授意於淑春,只是她一婦道人家,哪有這麼大的膽子呢?

林伯華一斧頭砸在柴火上,一瞬間豁然開朗,明白這官司多半是為錢。

當初他聽說大哥死於非命卻沒留下分文,確實讓他懷疑。

但官家沒說,於淑春只知道哭,沒有微詞,他要是在死人的檔口提起錢,顯得他把錢看得比命重,也便沒追問一字半句。

現在想來三弟近日這般縱情玩樂,卻沒問家中要過一分補貼,確有不小的貓膩。

這事從“錢”字展開,又在“錢”字收束。

於淑春靠賣饅頭掙來的錢連女兒的藥錢都還不上,根本拿不出三兩銀子贖房子。

年關將近,她走投無路,而後跟林仲昌生前舊友李慶友一合計,對錢的去向和林叔寶的種種行徑起了疑心,才鬧這麼一出。

前些日子,林伯華聽說四喜投機取巧賣出了饅頭,又大動干戈地收花生,還以為有什麼掙錢的門路,看來是沒掙夠啊!

至此,他自以為想通一切,頓時有了底氣。

連柴火都無心拾掇,高聲喊出娘,將劉缺牙的話避重就輕地複述了一遍,合計著一道去鎮上瞧熱鬧。

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將家事拿到公堂上去說理,還牽扯到死人的事可不多。

林伯華猜想無論今日官司打得如何,林家都會被推上風口浪尖。到時候這兩戶人家狗咬狗,不正更顯得自己有能耐,出淤泥而不染?

人活一口氣,他從前被林仲昌壓了一頭,在家中說不上話,今日總算是找到揚眉吐氣的機會,挺直了腰板要將面子都掙回來。

還有那於淑春。

她從前便看輕我林伯華,現在只剩孤母女二人,往後要是不想過流離失所的日子還不得樣仗著我?

——要是她懂點人情世故,現在瞧我臉色講話做事,說不準在拿屋子抵債後還能被我一併留在林家大院內。聽說她做飯手藝好,每日都能有口熱得吃……

林伯華越想越美,囑咐娘穿戴上家裡最值錢的物件,要去鎮上好好露個臉。

揣著這般心思,他換上了當年考科舉時留下的綢料衣裳,身披爹傳下來的一小件毛料,出錢租驢車上了鎮裡。

只是綢緞料子一不防寒,二不擋風,沒走多遠,他就被凍得瑟瑟發抖,鼻涕止不住,只得慢駕驢車。

磨蹭了這番,等他趕到府衙門口,案件已經審到一半。

正門口果真擠滿了人,各個伸長了脖子往裡望,林伯華眼神越過門口那對石獅,遠遠瞧見林叔寶爛泥般癱倒在地上,心生不屑。

“哎呀,我的三弟與弟妹,怎麼將家中之事鬧到這個場面上來,這可如何是好?林家臉面都給他們丟盡了,仲昌在天上瞧著也覺得窩心。”

林伯華清清嗓子,在人群最後嚎了一嗓,假模假式地感慨著,果真引起大傢伙側目。

“怎麼是家中之事?”一漢子先出聲駁他,“我聽裡邊的人說是人命關天的案,裡邊那兩個女的告林叔寶殺害兄長——聽說有大案我才來瞧的。”

一婦人也附和:“是啊,幾月前的案了吧,聽說證據確鑿,人贓並獲,今天清早,一個小丫頭在這裡擊鼓鳴冤,人還沒有鼓架高。”

“你是林家人?家眷能去內堂旁聽,你進去候著唄。”

那婦人回頭仔細打量了一番驢車上的母子,一個臘月穿得風涼,一個滿腦袋不值錢的珠寶,頗為不解,眉頭微皺,議論道:“這麼大的事,怎麼現在才來,還打扮得如此……古怪。”

待林伯華穿過門前人潮,走到內堂的木柵欄外,聽到林叔寶偷盜其已故兄長遺產的事已被敲定。

那筆雖不知有多少,但想來肯定足夠還債的錢隨著一聲驚堂木響,直接落入了於淑春母女的口袋。

“依本朝律法,侵吞兄弟私產,當刺字流放。”

林伯華眉頭一皺,心生不爽。

“大人,民女所請之願,不止如此。”

孟飛鸞跪得筆直,脆生生的嗓音平日親和婉轉,今日宛如利刃出鞘,“林叔寶其人不顧手足深情,害死我爹,見利忘義,為害鄉里,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林伯華聽這一席話,才敢確定廳外瞧熱鬧的眾人並未說錯。

他瞪大眼睛,從喉嚨裡滾出一句:“殺人?林叔寶他能殺什麼人?”

往後便是人證陳詞,他很快就知道了四喜話中是什麼意思。

第一位上前的乃是李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