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擊的話,這是極近距離的射擊,很危險。萬一被害人抵抗,就無法準確命中心臟,所以兇手應該宅在離死者遠一點的地方開槍。因此,這樣的射擊,不僅能順利穿透心臟,外套上也不會有焦痕和菸灰。而且貫通孔越往下面的襯衫、再下面的內衣,應該也會越來越小。”
“嗯。”
“這時候,弗蘭哥的手也還在西裝的口袋裡,握著槍。他沒料到有人會對他開槍,但是他早已做好開槍的準備,所以立即還擊。只是他沒打中兇手,打到牆上的小提琴了。弗蘭哥右手指的硝煙反應
“沒有,當初沒有檢測。”
“因為現場沒有槍,所以你們沒想到死者也開了槍對吧。”
“對。”
“死者弗蘭哥倒在地上。於是兇手把槍口瞄準自己第一槍開出的洞,再開第二槍。然後再把槍口往旁邊挪一點點,抵住外套,又開了第三槍。再來就是開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數量、開在衣服上的貫穿孔的數量,我就接著說明。因為兩個洞都是極近距離的射擊,所以連個都有焦痕、也有菸灰,而且兩個貫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洞有兩個,體內的子彈有三顆。”
短暫沉默後,拉莫斯說:“是啊,如果兇手這麼做的話,確實會導致屍體所呈現的情形。但問題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你必須說明清楚這一點才行,不能光是誤打誤撞的推測出符合現狀的犯案手法。”
“你說的沒錯,而這也是關鍵。兇手不是因為好玩才這麼做的。他雖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槍聲會引人注意的危險,他還是非這麼做不可,這是為什麼呢?”
“答案只有一個。因為外套的洞,和身體的洞錯開了。”
前刑警和我聽了都嚇得說不出話來,整個場面陷入沉默。很明顯的,潔的這句話直擊事情核心,所以我們想不出任何反駁的話。
“洞錯開了。”
老人好不容易開口說話:“洞錯開了……”他又重複一次。
於是潔繼續說:“對,所以為了讓外套、襯衫、內衣、還有身體,都有一致貫穿的洞,才會再開兩槍。而且後來的兩槍,只能和第一槍一樣,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射擊。”
又是一陣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後說:“洞錯開……怎麼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