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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原朝廷的一大收入,所以管制很嚴。但海水就在那裡放著,不曬白不曬,不賣白不賣,所以很多人都看上了販賣私鹽這條發財之道。

根據經濟學的理論,壟斷必然造成行業的退化和官僚化,明代鹽業也不例外,老百姓只要花三分之一的價錢就可以買到比官鹽好得多的私鹽。而為了嚴格控制這一行業利益,歷代封建政府,對待販賣私鹽的處罰也是不斷的加重,到了隋唐時期,販賣一石私鹽就要處死刑,明朝也沒用了唐制,用酷法禁私鹽。

不過話又說回來,不管是什麼社會,有百分之十的利潤,人們就會蠢蠢欲動;有百分之百的利潤,人們就往乎所以;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那就敢冒殺頭的風險。

鹽的生產成本可以忽略不計,賣價卻比肉還貴,甚至有些內陸地區炒到一錢銀子一斤鹽的地步,利潤遠遠高過百分之三百,所以任朝廷怎麼用酷法,也無法禁絕販私鹽這種違法犯罪行為,這就好比是離離原上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另外,敢頂風販私鹽的“奸商”,大多都有官家背景,官商狼狽為奸搞走私,朝廷更是沒法禁絕。

順天府作為“自治府”,不對百姓收取賦稅,不過鹽鐵這兩項業務還得官辦壟斷,因為官俸和軍餉還得從這裡出。當然,順天府就幾十萬人口,一年也吃不了多少鹽,用不了多少鐵,靠內需是供不起龐大的軍費和行政開支,所以必須擴充套件銷售渠道,掙外面的錢來貼補用度。

所謂的擴充套件銷售渠道,其實也是搞走私。當然,萬磊暫時沒有向山東山西河南等附近地區販私鹽的意思,他已經把眼睛盯到了北方的韃靼市場,打算跟蒙古人開互市做買賣,所以必須加大食鹽生產,畢竟要做買賣也得有商品出售啊。

其實,要說起明朝與蒙古的關係,那真是一筆筆血帳。自明朝開國以來,蒙古這個鄰居就始終讓大明頭疼不已,打仗無數次,談判無數次,打完再談,談完再打,原來的元朝被打成了北元,可是不管怎麼打,就是沒消停過,雙邊關係持續惡化。

更嚴重的問題在於,蒙古人沒有自己的手工業和農業,經濟結構嚴重失衡,除了牛羊肉啥都缺,就算想搞封閉自然經濟也沒法搞起來。而在這種明蒙相互仇殺的狀態中,朝廷更是不會跟蒙古人開展互市的。特別是燕軍叛亂時,蒙古軍支援燕軍,給朝廷軍帶來嚴重的傷害,朝廷更是對蒙古狠之入骨,要不是因為國力有限,早就出兵討伐了。

按說,私開互市這種行為是違背大明朝“基本法”的,不過順天府是“自治府”,可以完全無視之。這不,就在一個月前,順天府就指派了一支和平使團出關,帶上禮物和“國書”,向蒙古本部表達和平共處的美好意願。

之所以找蒙古本部而不找朵顏三衛和瓦剌,是因為只有蒙古本部和朵顏三衛與順天府接壤,瓦剌部遠在西邊,根本過不來。而朵顏三衛剛剛跟北平軍打過惡仗,雙邊關係惡劣,所以唯有跟蒙古本部做買賣。

蒙古本部,即蒙古汗國,也叫北元。現任蒙古大汗為孛兒只斤、坤貼木兒,汗號為特穆兒汗。不過,他這個大汗當得有點名不附實,實際控制區域只有蒙古本部,瓦剌和朵顏三衛都不鳥他,所以已不復當年橫跨歐亞的雄風。

正所謂龍游淺水遭蝦戲,虎落平陽受犬欺,得志貓兒雄過虎,落毛的鳳凰不如雞。這個世道上,形勢總是比人強,蒙古汗國威風不再,現任大汗窩在蒙古高原上迎風吃沙,也是窮極無聊了,聽說有人肯跟他做買賣,大喜過望,馬上回派使者,商討貿易事宜。

其實,蒙古人最迫切需要的生活物品除了鹽鐵之外,還有濃度的酒,畢竟蒙古高原上苦寒,產不出多少糧食,更是釀不出好酒,那些用葡萄釀的水果酒又太“淡”,根本起不上禦寒的作用。

絲綢棉布等細軟之物和黃白之物也是倍受蒙古人層貴族的歡迎,只可惜,順天府不產這些玩意,黃白之物也缺,倒是不缺酒,因為萬磊知道,酒精不只是能用糧食發酵抽取,凡是含纖維素的物質都能發酵製取酒精,比如說麥稈木屑等等。

當然,用麥稈木屑制的酒精所兌出來的酒在口感上比不上糧食釀的白酒,不過聊勝於無嘛,反正這種酒萬磊是不喝的。另外,萬磊還讓人從崇明島那邊弄了些蘆粟種過來,現在已經試種到他家的實驗田裡了,就等長大收割了。

蘆粟,其實就是甜高粱,高粱的一種變種,明朝就出現這種東西了,不過種植範圍不廣。可別小看這種東西,它被稱為二代甘蔗,它上面結糧食,下邊像甘蔗,不挑氣候,南北皆可種植,萬磊引種這種玩意兒,除了用來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