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令人怦然心動。
切!拽個屁麼!
等得不耐煩的宋櫻低低罵了一聲,帶著她的同伴,轉身走遠。由灰過渡到黑,天色漸暗下來。
少年開始把吉他收起來。他蹲下去撿起盒子裡的鈔票,攥在手裡,一塊兩塊地數。數到一半,他抬起頭,看著這邊的季悠,出聲問道:哎,你怎麼還不回去呀?
原來是知道的。
一直都知道。
吉他少年微笑著在心裡想,怎能不知道呢?每天都有一個奇怪的撐傘女孩,靜靜地聽我歌唱。
一個月以來,這是吉他少年頭一次跟她說話。
季悠覺得安靜的腦子頓時喧囂起來,說不出的歡喜,羞澀,惶恐,通通混亂了……她今天撐鮮紅的傘,很好,這樣別人就不會察覺得到她的臉有多紅。
你不回家嗎?吉他少年繼續問道。
我……我……
季悠這時多麼討厭自己口吃的嘴巴,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討厭。她自卑地低下頭,不說話。
吉他少年也不問了,只是在心裡想:這女生,怪怪的。
然後,吉他少年就背起吉他,走進了街上的一間小店,他叫一份八塊錢的快餐。
快餐店正在播放新聞。聽說,王菲復出了。
坐在隔壁一個二十幾歲的女孩興奮異常對同伴說。
“哎呀,知道嗎?我很小就喜歡王菲了!
漂盪在小小快餐店裡的聲音,仿若五彩的流光。
吉他少年就想,他要在王菲開演唱會之前存夠買門票的錢。
因為從很小的時候,他也喜歡聽王菲的歌。
吉他少年離開快餐店。天已經差不多全黑了。城市亮起燈火,微弱的光線照不穿冗長的街道。
身後一把紅傘,仍清晰可見。
吉他少年沒有發現,那個紅傘少女仍跟在他的後面。
一前一後的腳步,竟有著相同的頻率,一秒兩下。
少年走過兩個街口,然後拐進一條弄堂裡。弄堂兩邊堆放著箱子,雜物,一輛破舊的單車,無依無靠地扔到牆邊。
一條潮溼而隔絕的空間,像通往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