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平處”,亦即所謂“兩頭大”是。然在法律上則以有妻更娶,既幹禁例,兼祧並娶亦顯違科條,故兼祧後娶之妻,仍視之為妾。現行民法已廢宗祧繼承之制。刑法對重婚罪之規定又詳且盡,則兼祧也、雙娶也,更無存在餘地矣。
祧是繼承為後嗣的意思。兼祧是一個兒子,繼承兩房,同時為兩支家系之後。一子兩祧,是乾隆爺心血來潮特定的條例(俞樾《俞樓雜纂》卷十一有“喪服私論”論獨子兼祧之服。議論得最有味)。這個條例,居然為中國人開了一條合法的“兩頭大”的門路;這真是別有洞天的發展了!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日
鄭子群先娶陳氏女,經呂布亂,不知存亡,又娶徐氏女,而陳氏還,遂二妻並存。王毖先娶妻,入魏,與鄉隔絕,又娶,生子昌,亦為雙娶事實。吳國朱某娶妻陳氏,入晉,晉又賜之以妻,各生子,及其終也,二子交相為服,世以為賢。陳說先娶李氏,為賊擄去,後娶嚴氏而李氏遇救還,詵籍注領二妻。此皆因故而遇雙娶之事,尚非出自本意。若夫程諒之立二嫡,溫嶠之娶王氏、何氏,朝廷並贈二人以夫人印綬,又皆公然視二嫡之為正也。其實君主之承認二嫡為制,尚不僅溫嶠一例,晉武帝之聽賈充置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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