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是將喪事當作一類社會活動乃至娛樂活動來進行的。
他們無一例外地要在喪事中熱熱鬧鬧地大辦一番,諸如弔唁、巫術、跳屍(娛屍)、唱祭、祈禱、送殯等,盡情地渲洩,後世發展出飯含、小殮、大殮、喪服、摔盆以及守制等,中國曆朝對此都有許多相應的禮制規範。
這種方式直到現在還在中國保留著,就比如說是喜喪,喜喪一般分為全福,全壽、全終,全福是指生前自家門內人丁興旺,形成一大家族,全壽說的是亡人的年齡,一般滿八九十歲,甚至突破百歲大關,最低也須超過“古稀”(七十歲)之年,年紀越大、越老,越符合“喜喪”的條件。
全終就比較好理解了,亦稱“善終”,意為圓圓滿滿地結束了一生,民間以為,死者生前積德行善,廣做功德,臨終則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無疾而終”,自然老死。此即被視為“喜喪”的根本條件。
一般符合上面這三個條件死亡的老人,家裡都要大肆操辦,熱熱鬧鬧的將老人安葬入土,要知道,農村可不流行公墓,即使火化之後,還會按照嚴格的遵循各種流程,讓老人入土為安。
上面說的是殯,而作為葬形式的演變,最突出的是厚葬,它表現在墳墓、墓前擺設、陪葬物等方面,它所極力要顯示的是社會等級貴賤的區別。
夏、商、週三代以前,《禮記。檀弓上》中有說“墓而無墳”,即墓上不起墳堆,也不立碑,但墓中的陪葬品習俗則早已有之,至春秋戰國之際,開始出現墳普遍流行墳丘式的墓葬,而且越修越壯觀。
《墨子。節葬下》描述當時的厚葬是“棺槨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丘隴必巨。”
各國君主、貴戚為了示威、示尊、示富於天下,也紛紛在墳丘上大肆炫耀攀比,《史記。秦始皇本紀集解》載:秦始皇動用72萬人為自己建造墳墓,“墳高五十丈,週迴五里餘,號曰‘皇陵’,至今尚在。陵者,山陵也,後世奢侈帝王皆效法之。”
為了限制墳墓規模的無限制攀比,並使“貴賤有差”,各朝代也在禮、法上予以規定,如《漢律》規定:“列侯墳高四丈,關內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開元禮》規定:一品官坑高一丈八尺,二品以下,每低一品減二尺,六品以下八尺。
宋、元、明、清大體沿用此規定,同時,帝陵的墓中建得如同宮殿,稱為“地宮”,地上也修有宮殿式建築,如同皇宮,明十三陵和清東陵,就是迄今儲存得較完好的帝陵及其宮殿式建築。
由於隆喪厚葬需要有相當的財富和社會地位,故歷來的中國社會隆喪厚葬都是由皇室、貴戚、富商大賈率先推動的。
如秦始皇陵,目前出土的還只是陪葬墓之一,已出土的陪葬俑、步兵、車兵、騎兵陶俑就多達近萬件,馬俑五百餘匹,木質戰車一百三十多輛,而且,兵、馬之俑與真人、真馬的高度大小相當。據有人推測,象這樣的陪葬墓的秦始皇陵的前後左右應各有一座(已挖掘的位置在正東)。如果將秦皇陵全部挖掘,其陪葬品還不知有多少。
漢景帝時洛陽的賭徒劇孟,其母死,參加送殯者多達官富豪,光所乘的車子就有一千多輛,轟動洛陽,時人乃至以此觀劇孟的交際能力和為人們所尊敬程度。
這一隆喪厚葬之風歷代沿襲,迄至明、清,即便今日亦大有熱衷者,就像前段時日爆出的某地富豪出動上百輛豪華轎車為母出殯的事情,其實和劇孟葬母的心態差不多,都是在彰顯自己的能力和財富。
當然,由於隆喪厚葬浪費人力、物力,鼓起社會的鋪張奢侈之風,因而歷代都有反對者。早在春秋時墨子就極力反對,並提倡“節葬”,並反對鬼神之說。
各朝代開國之初,民風儉相,社會經濟極待恢復,朝廷為休養生息,故歷朝開國幾代帝王都能大力提倡簡喪薄葬,並大體能行之效。如漢文帝,漢景帝、唐太宗,高宗等都提倡過“薄葬”。
但朝代進入中,後期,隆喪厚葬這種風氣,就伴隨著整個社會的奢侈之風一同成長起來,直到該朝代垮臺,新朝代建立,新一輪迴圈又重新開始。
所以每一座隆喪厚葬的大墓,幾乎都是當時社會的一個縮影,透過研究墓葬內的殉葬品已經墓葬形式,就能對數百年甚至數年前的文化形態有直觀的瞭解,這也是考古學的深深吸引著莊睿的魅力所在。
不過可惜的是,河南雖然墓葬眾多,但莊睿走了一路,大多墓葬都已經被盜墓賊光顧過了,就算莊睿有眼中異能,可以看透地下墓穴,但是完整的墓葬還是一座都沒有發現,這也說明了財帛動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