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兒女終身者作。常有一個女兒,以前許了張三,到後來算計不通,又許了李四,以致爭論不休,經官動府,把跨鳳乘鸞的美事,反做了鼠牙雀角的訟端。那些官斷私評,都說他後來改許的不是。據我看來,此等人的過失,倒在第一番輕許,不在第二番改諾,只因不能慎之於始,所以不得不變之於終。
做父母的,那一個不願兒女榮華,女婿顯貴?他改許之意,原是為愛女不過,所以如此,並沒有什麼歹心。只因前面所許者或賤或貧,後面所許者非富即貴,這點勢利心腸,凡是擇婿之人,個個都有。但要用在未許之先,不可行在既許之後。未許之先,若能夠真正勢利,做一個趨炎附勢的人,遇了貧賤之家,決不肯輕許,寧可遲些日子,要等個富貴之人,這位女兒就不致輕易**,倒受他勢利之福了,當不得他預先盛德,一味要做古人,置貧賤富貴於不論,及至到既許之後,忽然勢利起來,改弦易轍,毀裂前盟,這位女兒就不能夠自安其身,反要受他盛德之累了。這番議論,無人敢道,須讓我輩膽大者言之,雖系未世之言,即使聞於古人,亦不以為無功而有罪也。
如今說件輕許婚姻之事,兼表一位善理詞訟之官,又與世上嫁錯的女兒伸一口怨氣。明朝正德初年,湖廣武昌府江夏縣有個魚行經紀,姓錢,號小江,娶妻邊氏。夫妻兩口,最不和睦,一向艱於子息。到四十歲上,同胞生下二女,止差得半刻時辰。世上的人都說兒子象爺,女兒象娘,獨有這兩個女兒不肯蹈襲成規,另創一種面目,竟象別人家兒女抱來撫養的一般。不但面貌不同,連心性也各別。父母極醜陋、極愚蠢,女兒極標緻、極聰明。長到十歲之外,就象海棠著露,菡萏經風,一日嬌媚似一日。到了十四歲上,一發使人見面不得,莫說少年子弟看了無不**,就是六七十歲的老人家瞥面遇見,也要說幾聲“愛死,愛死”。
資性極好,只可惜不曾讀書,但能記賬打算而已。至於女工針指,一見就會,不用人教。穿的是縞衣布裙,戴的是銅簪錫珥,與富貴人家女兒立在一處,偏要把她比並下來。旁邊議論的人,都說縞布不換綺羅,銅錫不輸金玉。只因她搶眼不過,就使有財有力的人家,多算多謀的子弟,都群起而圖之。
小江與邊氏雖是夫妻兩口,卻與仇敵一般。小江要許人家,又不容邊氏做主;邊氏要招女婿,又不使小江與聞。兩個我瞞著你,你瞞著我,都央人在背後做事。小江的性子,在家裡雖然倔強,見了外面的朋友也還藹然可親,不象邊氏來得潑悍,動不動要打上街坊,罵斷鄰里。那些做媒的人都說:“丈夫可欺,妻子難惹,求男不如求女,瞞妻不若瞞夫。”所以邊氏議就的人家,倒在小江議就的前面。兩個女兒各選一個女婿,都叫他揀了吉日,竟送聘禮上門,不怕他做爺的不受。“省得他預先知道,又要嫌張嫌李,不容我自做主張。”有幾個曉事的人說:“女兒許人家,全要父親做主。父親許了,就使做孃的不依,也還有狀詞可告,沒有做官的人也為悍婦所制,倒丟了男子漢憑內眷施為之理!”就要別央媒人對小江說合。當不得做媒的人都有些欺善怕惡,叫他瞞了邊氏,就個個頭疼,不敢招架,都說:“得罪於小江,等他發作的時節還好出頭分理,就受些凌辱,也好走去稟官;得罪了邊氏,使她發起潑來,‘男不與婦敵’,莫說被她咒罵不好應聲,就是揮上幾拳、打上幾掌,也只好忍疼受苦,做個‘唾面自乾’,難道好打她一頓,告她一狀不成?”所以到處央媒,並無一人肯做,只得自己對著小江說起求親之事。小江看見做媒的人只問妻子,不來問他,大有不平之意。
如今聽見“求親”二字,就是空谷足音,得意不過,自然滿口應承,哪裡還去論好歹?那求親的人又說:“眾人都怕令正,不肯做媒,卻怎麼處?”小江道:“兩家沒人通好,所以用著媒人,我如今親口許了,還要什麼媒妁。”求親的人得了這句話,就不勝之喜,當面選了吉日,要送盤盒過門。小江的主意也與妻子一般,預先並不通知,直待臨時發覺。
不想好日多同,四姓人家的聘禮都在一時一刻送上門來,鼓樂喧天,金珠羅列,辨不出誰張誰李,還只說:“送聘的人家知道我夫妻不睦,惟恐得罪了一邊,所以一姓人家備了兩副禮帖,一副送與男子,一副送與婦人,所謂寧可多禮,不可少禮。”及至取帖一看,誰想“眷侍教生”之下,一字也不肯雷同,倒寫得錯綜有致,頭上四個字合念起來,正合著《百家姓》一句,叫做“趙錢孫李”。
夫妻二口就不覺四目交睜,兩聲齊發。一邊說:“我至戚之外,哪裡來這兩門野親?”一邊道:“我喜盒之旁,何故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