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瓜步渡口翻船淹死的訊息後,立即暴跳如雷,大步搶上前去,指著廖永忠的鼻子就是一頓臭罵:
“孤見你辦事精細,又是水軍將領,才派你去迎接皇上。孤千叮嚀,萬囑咐,一定要平平安安迎得皇上來正大位!沒想到你卻江中翻船,致皇上於死地,孤要斬了你!”
廖永忠大氣不敢出,跪在地上磕頭如搗蒜,連連請罪。
朱元璋罵得唇乾口燥,方才揮手叫武士來綁廖永忠。廖永忠手下的親兵和小明王的妃子們都一齊跪拜在地,講述廖永忠一路上是如何小心謹慎;江中遇險,又如何忘死相救,並強調,這是天意,非人力所能挽回,請求朱元璋饒了他。
李善長、劉伯溫也上前求情,說明廖永忠已盡人力,卻無法改變天意,故不能怪罪於他。
朱元璋見朝中上下都說小明王之死是天意,連小明王的妃子都這麼認為,方恨恨地跺跺腳,放過了廖永忠。
第二天,他下令在應天城內懸掛孝幛,一個月之內不準演戲,以悼念小明王。
他還率領文武百官跑到長江邊去祭奠。因小明王的屍首已無法打撈到,便虛設了他的靈位,帶文武百官哭祭。他拜伏在小明王靈前,涕淚橫流,一副悲痛欲絕的模樣。
過了幾天,他派兵支援圍困平江的戰鬥,下令由廖永忠掛帥,指明是叫他戴罪立功。
因小明王已死,朱元璋決定廢除龍鳳年號,從明年開始,改龍鳳十三年(1367年)為吳元年。他還下令今後不準再提與大宋政權及龍鳳年號有關之事。文書上與它有關的材料一律清理銷燬。他記得在鎮江城西看到一塊記敘他擊敗張士誠功跡的碑文,文末寫有龍鳳年號,也下令鎮江守官將它捶碎。
既然頭頂上最後一塊石臼已經除掉,朱元璋便放手對吳王朝的機構進行調整,為日後登基稱帝作準備。他下令將百官禮儀由原先沿襲元朝的尚左改為尚右。李善長由左相國改為右相國,其他官秩也都作了相應改動。
他還增設了御史臺及各道按察司,與中書省、都督府並稱三大府,負責糾察百官,政權機構更加完備。
為鉗制六部的過重許可權,又防止都察院濫用職權,他又在六部設立六科給事中,由他直接掌控。給事中雖是七品芝麻官,卻能“駁正六部”,甚至有糾劾都察院御史違失之權。六部奏章均須經他們點頭認可才能上呈,內廷擬旨下達六部,也要經他們審查批准才可下達,中有不合者,可駁回重議。對皇帝下達的任務,他們隨時檢查督辦。如未按期完成,或處置不當,可隨時向皇帝彈劾。這樣,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又防止了腐敗。
他從讀史中悟出以法治國之重要,特命中書省制定律令,以李善長為律令總裁官,翰林學士陶安為議律官主持其事。
對律令的制訂,朱元璋十分重視。還在雲遊四方時他耳聞目睹,便知道元朝官吏無不鑽法律的空子,徇私舞弊,腐敗貪贓,終於弄得天下大亂。
為矯正這一弊病,他召來李善長和陶安,給他們指示律令制訂的原則。他說:
“禮法乃國之綱紀,禮法立則人心定,上下安。建國之初,此為先務。你等立法,貴在精簡得當,使言直理明,易知易曉。若頭緒繁多,或者模稜兩可,可輕可重,便易讓奸貪之吏夤緣為奸,使本為制止貪暴的條文反變成殘害良善的利刃,這就不是好法律,也離開了制定法律的本意。你等在制訂律令時務必要講求切實可用,去掉那些繁瑣易生弊病的條文。”
李善長和陶安知道他的想法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便字斟句酌,努力按他的旨意去做。
朱元璋還不放心,要他們每天都把擬好的法律條文奏送,由他親自裁定。每一條文他都要思慮再三,對那些文字艱深難懂的條文,他都要駁回去另擬,或者親自動手修刪。
在他親自把握下,律令終於完成,計有律二百八十五條,令一百四十五條。他最後又仔細推敲了一陣,認為再無疏漏,方頒佈天下施行。
哭祭小明王,打造一個忠君的仁義形象(2)
一口氣辦完了取代胡元、建立一個一統帝國所需辦的種種大事,朱元璋方才喘了口氣,又將注意力轉到了南征北伐上,要為統一天下做最後的衝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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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已成一堵朽牆,但叮囑部將要持重(1)
攻佔平江城的捷報一傳到應天,朱元璋就將天下大勢進行了一番分析。
在浙江,尚有反覆無常的方國珍盤踞。陳友定則佔領了福建。廣東、廣西及雲南尚在元軍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