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眼睛四處搜尋鄒清荷……啊,看到了,他正忙著哩。
“你們去吧。”黎卓輝大手一揚就把清荷給解放了。
三人找了一家上了檔次的酒樓要了一間安靜的包房。
“清荷,你看完了吧?”柳下溪自己沒來得及看完全部材料。
鄒清荷點頭,看了看莫律師(後者並不期待他有什麼驚人的見解,反應比較冷淡),一邊搖著頭道:“整件案子不合理的地方有一些,但沒有明顯的證據證言來推翻警方的結論。疑兇薛偉昭沒提供他的時間證人,從放學離開學校到血案發生的二、三小時之內,他回答的幾次口供裡分別有三種不同的答案,警方從這裡得出結論:他在說謊。作為兇器的水果刀上有他的指紋,也有證人證明這把水果刀是他的所有物。他與死者關係不好,曾經威脅過死者,不跟張映春分手,就要幹掉他。薛偉昭還在讀初中時就有用小刀威脅同學,搶奪同學零用錢的前科。他現在也常常曠課遲到,有人見過他在外面抽菸、打架,與社會上那些不求上進的青年們混在一起。從他個人的一貫行為、作案動機、兇器的證據確鑿,警方判定他就是疑兇。”
“聯言推理。”莫文衛其實聽得很認真,此刻長長嘆了一口氣。
“啊?”鄒清荷結舌,求助地看著柳下溪。
“邏輯推理中演繹法的一種推理方式,根據聯言判斷的邏輯性質進行推演的推理,它的前言或結論為聯言判斷。”柳下溪解釋道。
“不懂。”鄒清荷搖頭。
“刑偵人員在破案中常常運用它。聯言推理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分解式另一種是組合式。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定為兇手就是用的組合式。根據一個聯言命題的各個聯言肢為真而推出該聯言命題為真。它的公式是:p或q或r,所以,p並且q並且r得出結論。各個聯言肢的命題為真,即:疑兇一貫行為是暴力衝動的,他有作案動機,落在現場的兇器是他的所有物。由這三個條件得出的他就是真兇這個結論。前三個條件是真的所以推斷出他就是真兇。”
“啊,好複雜!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似的。”鄒清荷想了又想沒找到反駁的論據。
“從邏輯上來推理這個結論可以成立。不過,聯言推理只是理論,需要更明確的證據來檢驗它的真實性。而且必須以真的聯言命題為前提條件。即以犯罪嫌疑人是真兇來反論其聯言肢了。理論是理論,在刑偵上靠的是證據說話,無法推翻的證據才是真實的。”柳下溪道。
“柳隊長的意思是?”莫文衛眼睛的亮度猛然增加了數度。
“等我看過現場之後再說吧。”柳下溪喝完一杯茶,把茶杯旋轉了幾個圈這才慢慢道:“清荷,你認為不合常理的地方在哪裡?”
鄒清荷指著死者的相片道:“我覺得死者的書包顯然被人搶奪過,你們看書包的帶子比較粗都被扯斷了,更奇怪的是,死者一直緊抓著書包不放。你們想想看,一個人在生死關頭很容易丟棄妨礙逃生的累贅物,何況高中生的書包通常比較重,裡面都是些磚頭似的課本並沒有值得搶奪的價值……除非死者曾經用書包當作武器反抗過對方。你看這裡,書包左下角有深深的劃痕露出裡面的書本來了,這幾處就是擋過刀子的痕跡。其次,死者放學後沒有直接回家。從證詞上來看,死者走的不是回家的路,死者喜歡玩街邊遊戲機,幾乎每天放學之後都要跑去玩上兩個多小時,案發當天也不例外。第三,張映春否認跟死者是男女朋友。她說,他們不是那種意義上的男女朋友只是普通的同學關係。經過調查,當天張映春放學之後立即回家了,沒有與死者或者疑兇接觸過。第二與第三點綜合起來,我得出一個結論:死者與張映春不是一對情人,他們如果是情人,沒理由死者丟下女朋友不管每天只顧著玩街邊遊戲。疑兇喜歡張映春,如果死者與張映春不是情人,那麼疑兇的殺人動機就不成立了。”
“殺人動機……”柳下溪沉吟。
飯菜上桌了,鄒清荷沒打攪他動腦,先給他夾了幾筷子菜擱在他碗裡,自己開吃了。
“莫律師,我記得你說過:‘就在新學期開學沒多久,這名女同學選了死者當男朋友'這話你是從哪裡聽說的?”柳下溪問道。
“死者的日記本里。”莫文衛剛才去洗手了,剛一坐下柳下溪就問了他這麼一句。他沒有馬上回答,先用乾淨的手帕仔細地擦乾淨了手上的水珠,這才拿著用開水燙過的筷子小心地夾著菜斯文地放在小碟子裡一邊回話道。
“日記本?沒有見到啊。”鄒清荷重新仔細地翻著這一堆材料,確定了一下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