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和生產工藝,製造出無數質量上佳的生活用具、飾物等百貨物品,迅速佔領全省市場,甚至連京城和江南富庶之地也慕名前來訂貨。隨著工坊的興起對工人的需要量增加,鄰近省、府、縣不少人到秋垣討生活,人和物的集中使得秋垣縣呈現出越來越繁華的景象。
景祥商行的玉器生意在古述等人的經營之下越做越大,名聲之響亮直追國中頂尖的老字號,每年收項達二、三十萬兩白銀之巨。
陶勳在施政中著力糾正土地過度集中的弊端,用各種辦法漸漸蠶食大戶農田,然後用極優惠的條件轉讓給無地和少地農民,這個社會不患貧而患不均,土地始終是民間安定的重要因素。
之後,他不辭辛勞奔波萬里,四處選購優良稻種帶回秋垣推廣種植,暗中施展法術保持秋垣縣境內風調雨順蟲病不生,於是數年之間秋垣糧食產量節節攀升,平均翻了一番多。
衙役隊伍經過王遠江、袁道宗和歐野明重手治理後面貌一新,衙門的一些陋規常例被取消,作為補償陶勳大大提高了衙門吏役的待遇,百姓和一干吏役皆大歡喜。
他還花費巨資在縣城興建許多公益設施,到處都是新建的建築,擴建的城區不到兩年就被填滿,城內每天都百商雲集,水陸交通不絕,繁華富庶程度堪比江南。
陶勳的施政大大地觸動當地士紳的利益,因而常常被人告到省、府衙門,不過巡撫大人對他格外照顧,他手裡有錢又捨得打點各級上官,特別是他的岳父丁崇升任大理寺丞,*隱然將他當作自己人,有這樣的背景和靠山,本省官員對他的態度有所轉變,變得客氣許多。
經過三年治理,秋垣縣大治,民豐物阜,百姓富庶,縣衙稅收劇增,治安案件劇降,縣裡流民紛紛入籍,縣外流民紛紛歸附,人口數量增加了兩成多。
第一章 淚別秋垣(上)
按朝廷的制度,知縣任期為三年,三年任滿後考滿優異的可以升遷,然而實際執行中並不一定如此,立國以來第一次便能如期升遷的州縣長官是少之又少的,總要再到其它州縣再去做三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可以升官,朝廷公卿重臣亦沒有一個從州縣官起家的,這幾乎成為一個定律。
陶勳第一任任滿後因為考績出色,居然順利升遷了,此為本朝官場近十數年來僅有。
朝廷對官員有一套相當完備的考核和考察制度。各州縣長官自己被知府考察,而他們也對自己下屬的佐雜官進行考察,每月州縣長官將對下屬佐雜官的考察情況上報知府,知府則按季將對所屬州縣長官的考察情況上報到省布政使,省布政使司每年匯總本省所有在職官員的考察材料。每隔三年省巡撫會同巡按御史一起,對本省所有官員三年來的情況進行總甄別。
考察的標準是“八法”: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疲軟、不謹、貪、酷。“年老”是指年事已高,不適合擔任州縣長官;“有疾”也是指身體狀況不適合再擔任州縣長官;“浮躁”指性情不定、性急暴躁;“才力不及”是指處理政務經常出差錯,沒有辦事能力;“疲軟”是指州縣長官主政態度不積極,得過且過,司法案件積累、財政稅收拖延;“貪”指收受賄賂;“酷”指虐害百姓。
按律,在考察中評為“年老”和“有疾”的要強制休致(退休);“浮躁”、“才力不及”、“疲軟”、“不謹”的都要予以彈劾或者降級呼叫;“貪”、“酷”要革職治罪。陶勳早非當年遊學之初的愣頭青,更不是太迂腐之人,一直安排有專人替他打點省、府各級長官,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知府、巡按御史等等,都得到他無數好處,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自然每次都給他作出上等以上的評價。
州縣長官任滿,要進行考滿,第一個三年任期滿後為“初考”,第二個三年任期滿後為“再考”,第三個三年任期滿後為“通考”,通考合格者可以上京朝覲皇帝,政績考核列為稱職、平常、不稱職三等。
考滿時,由上級作出一個總的評語,考核的主要目標號為“四格”,即“守”(道德操守)、“政”(政務治績)、“才”(政治才幹)、“年”(任官年齡)。“守”只要是在任內沒有發生什麼醜聞就算是可以過去;“年”是自然因素,年紀過大就沒有辦法再轉官,沒有辦法改變;“才”主要是指在解決重大案件或上級交辦臨時政務時的應變能力;最重要的考核目標是“政”,“政”主要看司法審判是否有錯案,自理詞訟案件上控的情況多不多、上報復審的案件遭到上級駁詰的多不多,財政上賦稅徵收及解送是否及時,行政上主要看境內的治安情況,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