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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10月25日,國民黨政府又成立了以立法院長孫科為主席的中蘇文化友好協會,進一步作出對蘇友好的姿態。

1935年底,蔣介石派陳立夫偕張衝秘密取道歐洲,準備赴蘇同蘇聯首腦“商談對日軍事同盟”,後因未能取得斯大林關於就秘密軍事同盟進行交涉的允諾,遂令陳立夫“返國與蘇聯大使鮑格莫洛夫在京交涉。”'陳立夫:《抗日戰爭準備工作之回憶》,載(臺)《近代中國》,1977年第2號,第20頁。'

蘇聯方面鑑於蔣介石的某些誠意,於1935年12月14日指令鮑格莫洛夫,蘇聯同意就蔣介石所提出的協定同中國方面進行具體商討。

與此同時,蔣介石還想透過汪精衛尋求德國的合作,但根本得不到答覆。

在此情況下,只有加強對蘇合作,於是,1936年10月,蔣介石特派蔣廷黻接替顏惠慶出任駐蘇大使,以便進一步尋求中蘇合作的方式。但是,蘇聯在這個問題上不同意締結中蘇共同安全條約。接照李維諾夫的意見,蘇聯對中國的支援應該和西方國家對中國的支援處於同等的程度,在這方面,蘇聯既不應走在西方國家前面,也不要落在他們後面太遠。'《蔣廷黻回憶錄》,(臺)傳記文學出版社,1979年版,第196頁。'

為了貸款給中國以購買蘇聯的軍事裝備,李維諾夫表示蘇聯願意與中國締結一項互不侵犯條約。

1937年4月,立法院長孫科與鮑格莫洛夫會談,詳細討論蘇聯援華方式,蘇以戰爭貸款的方式提供軍事裝備,貸款利率優惠,但必須以不發動內戰為擔保。孫科告之國共和談進展,請予寬慮。'程天放:《中俄關系史》,華盛頓1957年版,第211頁。'

1937年6月,蘇聯倡議國民黨政府召集包括蘇、美、英、法、日、荷等國的國際會議,起草太平洋地區性集體安全條約,如遭拒絕,蘇聯則準備與中國單獨簽訂一項共同安全條約。'(蘇)維戈斯基:《外交史》第3卷,第8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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