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是按表拿人,不無條件投降的就全部處死。至於投降的,走有計劃的“生育”的道路,相信過不了100年,再想找到純種的這種種族,就不大容易了。而且“華夏帝國”裡,另外有一套在100年之內,把他們的文化完全摧毀的計劃。目標為100年以後,他們的語言、文化傳統,只能夠在博物館裡被看到。
“這……那你的名字就應該叫孛兒只斤。月烈了?”
月烈公主這時既然已經把真話說出來,也就不再隱瞞下去。她收了眼淚點了點頭,接著暴出更多的料來。
“是的,我是親王忽必烈的女兒,我父親要把我嫁給從波斯來的一個漢人,叫什麼……”
“趙旭,月烈姑娘,他的名字叫趙旭。而且他是我們的王爺趙伏波的兄長,只不過是一個敵對的兄長而已!”
對於趙旭,“華夏帝國”多數人眼中,那是個即沒出息又不大長眼的傢伙。如今“華夏帝國”發展成這個模樣,統治世界不過是時間的問題,他卻還要繼續對抗下去。相對於對內仁慈的趙伏波,趙旭自然就成了徹頭徹尾的大混蛋。而且親王忽必烈這裡一女嫁兩家的事情,也已經不再是什麼秘密了。
“這麼說,你是離家逃婚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就絕對不會是間諜。不過我想雖然你不是間諜,但總是要被扣押的,畢竟你是敵國王爺的女兒!”
說到這兒的時候,月烈突然有些生氣。因為曼弗雷德剛剛才說過,他們的談話不會被其他人知道。她不由的生起氣來,心中有一種上當的感覺。
“你,你們這些漢人怎麼如此狡詐,你剛剛才說不會告訴別人的!”
一句話還真把曼弗雷德給說住了,因為從他的《狀師守則》上來說,他當然不能把這些事情告訴別人。否則自己被人奪去手中的扇子,不能做狀師是小,破壞了法治以及軍隊的榮耀事大。而且眼前這件事,恐怕能夠決定的只有他自己的上司穆克,甚至穆克也不過是把這個訊息告訴趙伏波的人。而且,最終的結果是“華夏帝國”最高法院審理此案,拿出結果才行。
也許大家感覺這有些不近情理,但這就是法律。現在的問題在於,如果破壞了法律的尊嚴,那麼連自己都不尊重的法律,還有誰會願意去遵守呢。就好像趙伏波倘若有了孩子,他可以為所欲為而不受法律控制的話,那麼“華夏帝國”還有誰會遵守法律呢?
這不是玩笑,這事實上是一個影響非常長遠的問題。曼弗雷德剛剛想到的是,在“華夏帝國”裡這樣的事情處理,將會非常麻煩。
“好嗎,月烈公主,請您放心,我會保密這件事的。但您得給我一個合理的理由,那些皇家的首飾從哪裡來。另外您還要保證,您不能在無罪之後離開我的身邊,我會帶您去華夏島並通知華夏皇室以後最高法院,我想你的事情只有他們能夠做決定!”
聽到曼弗雷德的話,月烈悄悄放下心來。只是她不大明白的是,曼弗雷德又為何要自己跟隨在他身邊呢,而且顯然還有些誤會產生。
“說起來,他也不算討人厭!”
哪知道一旁的曼弗雷德的小丫頭卻不樂意了,手裡的檔案重重的頓在桌子上。
“那我呢,我的大狀師,我們可是說好的,你要帶我去濟州島的!”
曼弗雷德不明白這丫頭哪來那麼大氣,看了她一眼喃喃說了一句。
“我們的船很大,能裝很多人!”
20章 是法律衝突
“依照《華夏律》的規定,華夏人有自由出行的權利,而且我當事人有權利不解釋他出行的原因。至於蒙古皇族的首飾問題,同樣屬於我當事人的私有財物,我當事人有權利不說明她所持有的外國財物的來源!……”
在這裡的辯論之中提及的法條可以看得出來,“華夏帝國”對公民的嚴格保護。而這些權利是寫在《華夏律》的《憲法》之中,也就是說“天授權利”幾乎無法被改變,而且任何違反憲法規定的法規與行為當然無效。
這些事情,被請來的夔州百姓充當的陪審員們是不懂的,因此控辯雙方的辯論,就理所當然的成了法治宣傳。檢控官與狀師曼弗雷德,都在拼命向這些昨天可能還是個種菜的老農解釋,這些法律是多麼嚴格的一件事。
作為陪審員,事實上多數時候,是以道德為基礎來考慮問題的。比方說,這裡曾經的那些官員們,在審判的時候往往因為他們的作為,牽扯到了普通百姓的最基礎的道德情感而被判有罪。量刑是法官的事情,但罪名字確定下來的時候,就算是宋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