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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部分

陸運輸成本高。不比解池的鹽,就靠近黃河,處於關中、河東、黃河的中心,距離河北也近。

李超記得,中唐之時最初搞鹽專賣,是食鹽一斤十錢,然後加稅百文,到了晚唐時期,鹽價更貴,因此導致無數私鹽販子鋌而走險,最後晚唐的那些叛軍首領,黃巢、王仙芝、王建等等梟雄,幾乎都是私鹽販子出身。

十文一斤的鹽,以唐時的物價算不上太貴,但十倍鹽價的稅,就非常之高了。

李超記得北宋時鹽也挺貴,北方鹽價一般是四五十文一斤,鹽有多個等級,但大抵就是四五十錢一斤。

而在蜀中,卻因為鹽多地狹,朝廷為了保證鹽利,因此把鹽價定的很高,每斤鹽四百文,直接就是北方地區鹽價的十倍。

宋太宗至道年間,朝廷統一規定:“凡顆鹽、末鹽皆以五斤為鬥。顆鹽賣價,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錢,有三等。末鹽賣價,每斤自四十七至八錢,有三十一等。”

後來,朝廷下召令蜀中鹽價減半,此後一直維持每斤鹽二百錢的高價。

就北方地區來說,解鹽的差別不大,質量較好,海鹽差別多,檔次多。當時河東北部的地方,多用河東本州或汾州的鹽池鹽,由於這些鹽池的鹽質量差,當時官府向鹽民收購的鹽價才每斤六至八文,向民戶賣出的價格卻是三十六文,轉手就賺五六倍的利潤。

而李超劃出的東南鹽區,指的是淮南、江西、江東、山南幾道,這些地方所有物都是東南沿海的鹽,宋代時價格比北方區略微低點。

宋代時,東南的百姓要用三鬥多的稻子,才能買一斤鹽,可見鹽價也很高。

廣南,其實也就是嶺南,嶺南地區的鹽價就要便宜的多,那邊產鹽多,因此鹽價低,比東南賤數倍,宋時鹽按五斤一斗算,廣南鹽價一斤約合十文而已。

在宋代,可以說,不同地區,鹽的產量不同,鹽價也不同。

最便宜的是嶺南等地,一斤不過十文左右,然後是北方地區,一斤鹽四十餘文,再次是東南地區,一斤鹽五十餘斤,最貴的是蜀中,一斤鹽得要二百錢。

“每斤鹽收購價,統一五文如何?”

李超提了一個官方收鹽的標準。

雖然各地鹽價不同,但李超覺得,目前來說,還是直接訂個統一的收購價較好些。

杜如晦搖頭。

“以前鹽戶們不需要鹽牌,納課也不多,鹽價低些賣給鹽商,也依然有利可圖。但如果我們要弄這些鹽牌,還要向他們徵營業稅等,那麼每斤五文收購價,就有些偏低了。應當提高些價格,要不然,誰願意製鹽?”

如今各種物價不穩,糧食也確實難訂。

大年三十,木子依然給大家碼字了,祝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未完待續。。)

第743章 六道兵馬元帥

古有鬥米斤鹽之說,一斗米買一斤鹽,正常年僅,可能一斗米僅二十錢,但現在一斗糧起碼二百錢,因此這個價格不好拿捏。

“現在物價確實貴,不如這樣,暫定三百斤為一引,每引十千錢。給鹽戶的收購價,則為每引兩千錢?”李超想了想道。

一引三百斤,收購價兩千,那就是每斤大約七文錢不到,比剛才說的五文錢一斤要漲了近兩文,這可是近百分之四十的漲幅,不能說少。

大家於是都在心裡算賬。

一引三百斤,官方統收價是一引兩貫錢,而賣給鹽商是一引十貫錢,一進一出,官府一引賺八貫。

一年百姓起碼需求一百萬引鹽,那就是能賺八百萬貫。如果超發個兩三倍,那就是能一下子籌得兩千萬貫左右的鹽款。

這還沒算從鹽戶和鹽商那裡徵的營業稅,估計還能收不少。

哪怕不到三千萬,可也是兩千萬貫啊,想想都讓人激動了。

“一引十千,官銷價每斤就是三十三文餘了,鹽商還要加價,那鹽價豈不得四五十文一斤?如果推行此法,只怕百姓受苦許多。”房玄齡憂心道。

“我覺得不應當分割槽,如果分割槽,那麼官銷價格必然不同,到時朝廷要不要對鹽商實行劃區銷售?如果劃區,如何保證鹽商們不相互跨界銷售?朝廷各區的收購價、銷售價是否要調整?這樣一來,管理成本大大增加,我提議,還是統購統銷,所有的鹽統一價,每引兩千錢收購,統一價出售,每引十千錢。”

李世時這個時候突然打斷了房玄齡的話,問,“鹽稅呢,怎麼收?”

宰相們一個個都不吭聲。

其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