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錢,植物油每斤7至9分錢;到1926—1930年大米每斤6.2分錢,豬肉每斤2角錢,白糖每斤1角錢,食鹽每斤2至5分錢,植物油每斤1角5分錢,等等。 那麼當時北京的生活水準又怎樣呢? 據史料分析,20年代北京“四口之家,每月十二圓伙食費,足可維持小康水平。”又,按照《1918—1980年北京社會狀況調查》的結果,20年代初一個四—五口人的勞動家庭(父母加兩三個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費132.4圓,也即每月11圓就可以維持了。當時一個標準家庭的貧困線定為每月收入10圓(合今人民幣350元)之下。 相比之下,如魯迅所說,學者教授們的生活水平屬於“中產的知識階級”。他們不像統治集團、剝削階級那樣豪華奢侈,也不像體力勞動者和城市貧民那樣一貧如洗。 20年代在北京較為有錢的知識階層,全家每月必須的生活費(伙食、房租、交通費)80圓已經很寬裕了(合今人民幣2800元),許多物價比在上海市低廉。教授講師們的收入普遍在200圓以上,甚至可達400圓(合今1萬多元),能夠盈餘很多錢來購買中外文書籍報刊,並且從經濟上提攜後起之秀和自費出書。如沈從文、何其芳、卞之琳等都得到前輩們的資助。 據記載,北京城內一座8—10間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僅20圓左右;一間20平米的單身宿舍,月租金4至5圓。魯迅在1923年一度租用的磚塔衚衕61號,三間正房月租金8圓。他的女傭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資僅3圓(見《魯迅日記》)。 交通費 出入乘坐“洋車”(人力車),費用在城裡每次只有1角錢左右;包車每月10圓。 20年代北京城裡公共交通工具是有軌電車,新派的學生們經常乘坐。司機開車後不是按喇叭,而是腳踩鈴鐺“噹噹(diangdiang,念“低昂、低昂”)”響,所以人們都叫它“噹噹車”。起初電車的路線有四條,不久擴充為六條,以前門、天橋為中心,環城一圈: 第一路紅牌總段,天橋至西直門。共分四段,天橋至前門一段10枚(合3分多錢);至西單牌樓二段18枚(合6分錢);至西四牌樓三段26枚(合8分錢);至西直門四段32枚(合1角1分錢)。
五四前後北京文化人群體(11)
第二路黃牌總段,天橋至北新橋。共分四段,天橋至前門一段10枚;至東單牌樓二段18枚;至東四牌樓三段26枚;至北新橋四段32枚(車費同上)。 第三路藍牌總段,東四牌樓至西四牌樓。共分四段,東四牌樓至東單牌樓一段10枚;至天安門二段18枚;至西單牌樓三段26枚;至西四牌樓四段32枚。 第四路白牌總段,北新橋至太平倉。共分二段,北新橋至地安門一段10枚;至太平倉二段18枚。 第五路綠牌總段,崇文門至宣武門。共分二段,崇文門至天安門一段14枚(合4分半);至宣武門二段20枚(合7分)。 第六路黑牌總段,崇文門至和平門。共分二段,崇文門至珠市口一段14枚(合4分半);至和平門二段20枚。總之,電車比人力車方便得多,車票也便宜。 (陳注:在北京銀圓跟銅元的兌換率,1926年兌換300枚,1928年360枚,1930年400枚。此處以1926年的兌換率計算。) 文化人的嗜好 北京一般文化人的嗜好是:下飯館,看戲(京戲、文明戲和話劇、電影),泡茶座,逛琉璃廠買書籍、碑帖、文物。 據顧頡剛等回憶:1913—1920年北京大學食堂伙食費每月6圓,6人一桌,六菜一湯,饅頭米飯隨便吃;個人在飯店包伙每月10圓,四菜一湯。花費1圓錢就可以請客涮羊肉。 在大館子請一桌十席,高階的魚翅席每桌12圓,加酒水小費總共不到20圓,每人2圓。魚唇席10圓,海參席8圓一桌。最高檔粵味“譚家菜”,40圓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魚翅,可供11人入席,這屬於豪華消費。 至於以平民為物件的中等飯鋪,2圓錢一桌的“便席”,菜譜有: (1) 四冷葷:四個裝燻魚、醬肉、香腸、松花蛋的拼盤,每盤5分; (2) 四炒菜:如溜裡脊、魚香肉片、辣子雞丁、炒牛肉絲等,每盤1角; (3) 四大碗:多為米粉肉、四喜丸子、紅燒魚塊、扣肉等,每碗2角; (4) 一大件:一個紅燒整肘子,或一隻白煮整雞,加一大海碗肉湯,合6角。 這一桌菜相當豐盛,十個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2角(合今人民幣8元)。 遊樂場所又怎樣呢?兩大著名公園——中央公園(現稱中山公園)和北海公園的入門券都是銅元20枚(或5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