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察也”。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除非萬不得已,否則是絕對不會輕易發動戰爭的,更何況鴉片戰爭時期的中國在西方國家的眼中還是一個巨無霸的存在,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自認為會有絕對戰勝中國的實力。
鴉片戰爭是中英兩國幾十年貿易積累下來的惡果,實際上是一個前現代國家跟一個工業國家之間的矛盾。
就如林則徐處理問題的方式一樣,這種基於不同制度的對貿易的理解,即使不在1840年引發戰爭,也必將在之後的幾年內爆發。
清末上海租界內發生一些有趣的事情。
眾所周知,西方國家在租界內獲得的一項最重要的權力就是治外法權,這一權力歷來被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以及主流觀點視為國家屈辱的象徵。
但有趣的事實是,在舊上海的租界中,治外法權卻成為老百姓眼裡的救命稻草。
因為當時的清政府官員審案還是奉行電視螢幕上那一套,告狀人跪下申訴,縣老爺當堂問案,給出判決。
其中的冤假錯案之多,司法**之深,想必略懂些中國現狀的人都會明白。
但是當時的租界內卻已經開始了近代法治的實踐,租界內的居民告狀,採取的是立案、偵探探案、律師起訴、當庭質證以及陪審團判決這一系列的流程,雖然或許也會有不公,但相比起中國法律來說其進步之大是不言而喻的至少普通老百姓可以堂堂正正的展在法庭上對法官訴說自己的冤屈,而不必跪著。
如果你是普通老百姓,你做生意被人坑了,你會選擇去哪兒告狀呢?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這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那就是租界內的居民自然可以去租界內的法庭告狀,租界外的居民就很難享受這一待遇了。
解決的辦法也總還是有的,第一,可以讓外國人代為報案和起訴,支付一定的費用;其二,儘量把租界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