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從沒去過貴州。”
“可是,你的工號牌上,寫著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工號牌,上面寫著“李罡”兩個字。
“全中國叫這個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窮得出來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裡富得流油的,比較像——”
“別說了!”女孩背上地打斷了他的話,“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為什麼別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歡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長得真像啊。”
聽到這句話,秋收的心裡一緊,他已經明白她的哥哥是誰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剛考上大學,上學沒多久他就離開學校出走,再也沒有回過家,我的爸爸媽媽在老家哭幹了眼淚,到現在也沒有過他的訊息。”
“既然如此,我就認你做乾妹妹吧。”
從此以後,無論阿春遇到什麼事秋收總是竭盡全力地幫助她,有一天廠里加班加點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來單獨談話,卻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結果她奮力尖叫反抗,剛下班的秋收聽到呼救,立即衝過去把阿春救了出來,還勇敢地扇了主管一個耳光。此事鬧得整個工廠都知道了,臺灣老闆決定把秋收開除,好在此事責任全在主管身上,幾百名工人聚攏在經理室門外,齊心協力為秋收討說法,老闆被迫取消了開除決定,但扣發了秋收兩個月工資。
雖然秋收與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稱,但工友們都暗中要撮合他們成一對,說阿春與阿秋是天生一對的“春秋組合”,她是個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經常悄悄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發了工資就給他買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黯然傷神時,她並不問他過去發生了什麼,而是靜靜地把頭靠在他的肩上,好幾次甚至還掉下眼淚,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淚,一見她這樣就反過來安慰起她來了,她最愛聽秋收彈吉他,在每月難得幾天的休息日,宿舍狹小的床上,有事會擁擠著十幾個人,有時則只有他們兩個人,他抱起吉他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開演唱會。
後來,秋收堅持不要再讓她為自己買衣服,他知道阿春家裡非常窮,全家人辛辛苦苦種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學,哥哥卻再也沒有回來過,她十五歲就坐上南下的火車,跟隨村子裡的姐姐們,到廣東的各個工廠裡打工,雖然已出來好幾年,但她很好地保護著自己的身體,有幾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說要介紹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總是嚇得落荒而逃。
終於,在認識秋收半年以後,她把自己的全部給了他。
不久以後,她提出想要和他結婚,秋收卻猶豫了好久,並不因為為他恐懼結婚,更不是因為他不愛阿春——而是,他覺得自己還有一件事沒有做,這件事對他如此重要,以至於許多個夜晚都會從睡夢中哭醒。
它的名字叫復仇。
今生今世,即使到下一輩子,秋收一定要復仇,他要為1995年死在自己面前的媽媽,親手抓住那隻惡鬼。
然後,親手殺了他。
在完成這件事之前,他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真正活著的人,而是一個飄蕩於塵世的行屍走肉,他沒有資格真正享受人世間的幸福與快樂,更沒有資格給予另一個女人幸福。
所以,他不能結婚,但他沒有把這個理由告訴阿春。
阿春很難過,雖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諒了秋收,沒有再提過結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讓秋收無比恐懼——有幾次當他緊緊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對他深深的痴迷,完全喪失了自我意識,嘴裡喃喃地念出兩個字“哥哥”,每當此時,秋收就會條件反射的鬆開雙手,轉身抱著自己的肩膀,想起那個鮮血淋漓的夏夜,彷彿自己早已粉身碎骨, 也許,在阿春的潛意識裡,仍然把他當做自己的哥哥,失散多年杳無音訊的哥哥。
而他幾乎幾乎就要把那個秘密告訴她了——他的哥哥已經死了。
可是,這是秋收永遠也不能說的秘密。
他再也難以面對阿春,感覺虧欠了她太多太多,在這樣下去只會耽誤她的青春,不如讓她去找一個更值得依賴的男人,而不是向自己這樣的“死靈魂”。
於是,在一個炎熱的夜晚,秋收悄悄地離開這家工廠,離開深深眷戀他的女子,揹著吉他,他坐上一輛長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並更換了手機號碼。
幾個月後,他從電視上看到一則訊息——東莞的一家工廠發生火災,有數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