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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踐來看,人民*的充分實現不僅需要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多種條件的支援,而且需要推進法治和依法治國的制度化、規範化來加以保障和規範。 。 想看書來

當代中國語境下的民主與法治(2)

在我國語境下,可從三個主要角度對*作出解讀。

一是作為國家權力的*。它基本上包括4個層次的公權力:(1)人*權,這是國家最高的權力,它屬於人民,即主權在民;(2)國家政權,這是人*權的憲法化形態,國家公權力的總稱;(3)國家的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法律監督權等權力,這是國家政權的主要權力領域和權力形式;(4)決定(決策)權、人事權、財政權、管理權、執行權、監督權等其他從屬性公權力,這些權力以不同方式從屬於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等上位權力,且由於上位權力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現和運作形式。在*作為國家權力的意義上,可以說“*是國家的公權力”,“*是人民的權力”。

二是作為國家制度(形態)的*。它大致包括以下層次:(1)國體——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在我國,工人階級(透過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專政是國體。(2)政體——國家政權構成的形式。人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