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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國言論界一片譁然,直接辦事人曾國藩得了個漢奸賣國賊的稱號,慈禧和奕訢的臉面上也很覺不光彩。相反地,奕�則受到士人們的普遍讚譽,誇他是個愛國的賢王。

作為國家的最高主宰,伊犁條約使慈禧又一次被推到一個尷尬的兩難境地。

第一章 清流砥柱(11)

她心裡仇恨洋人,巴望中國永遠不跟洋人打交道,從而免掉無窮無盡的煩惱。因此她頗為欣賞奕�的態度,打算拒不承認崇厚所籤的喪權辱國的條約。

她心裡也同樣害怕洋人,明白中國決不是洋人的對手,洋人也決不會放棄在中國所獲得的利益,那麼只有給洋人以好處,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來換得洋人的歡心。因此,她也想採取過去那種以退讓求安寧的態度,承認崇厚所籤的條約。

當年只因處罰幾個地方官,曾國藩就被罵為漢奸賣國賊,現在將八萬平方里的土地割讓出去,這賣國賊的罪名不要千秋萬代傳下去嗎?慈禧想到這一層上,心裡又不安起來。她決定把此事交給王公勳戚、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等全體廷臣公議。

廷臣們對此事反響強烈,摺子一道道地由內奏事處送到慈禧的手裡,除很少的幾道奏摺贊同崇厚外,絕大多數的奏摺都是持反對態度,其中尤以李鴻藻、潘祖蔭、寶廷、張佩綸、陳寶琛、吳大澂等人的言辭更為激烈。他們的態度很是一致:除開不贊成條約各款外,還要嚴懲崇厚。對於這些人的共同態度,乃至相近的用語,慈禧不感到奇怪。“清流黨”這個名目,她早已耳聞。

慈禧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