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了中原的繁華,自願加入漢籍之後,部落頭人後繼無人,只得放棄了對該部落的統轄,那個部落便消失在大漢族裡面。
一旦那些異族人加入漢籍後,做了不能做大官之外,他們完全享有跟原來漢人一樣的待遇,他們在各個方面都是平等的,沒有任何差別。
呂布不想讓安祿山、史思明之類的悲劇重演,雖然他沒有限制漢化異族人做官,但還是儘量讓前兩代的漢化胡人不做主官、不做大官,等他們漢化三代完全徹底變成了漢人,能真正放開這個限制。
呂布以後不再說什麼鮮卑人、匈奴人、羌人、氐人、山越人、南蠻人、烏桓人,而是讓蔡邕、孔融、王粲等學富五車的學者從史書上論證。大漢周邊這些異族原本都是炎黃孫,都是從大漢民族這顆大樹上生出來的旁支,以後沒有什麼匈奴人、鮮卑人、羌人、氐人、山越人、南蠻人,都是漢人。
呂布估計後代的晉書、元史之類的史書上,說亂華的五胡都是炎黃的孫,純屬為很多異族粉飾太平,這些胡人的先祖其實在炎黃時期也是東夷、東胡之類的異族,並不算華夏民族的一支,但呂布之所以這樣搞,就是為了搞民族大融合。把漢族變得龐大強大。
這世上以後只有一個族群,那就是漢族,普天之下莫非漢土,率土之濱莫非漢臣!
呂布在他重修訂好的世界地圖上畫了一個大圈,把周邊十幾個異族都圈了進來,他毅然決然道:“這十幾個異族,我希望在二十年內,都把他們變成我們大漢民族的一份,我不想再聽到有鮮卑、烏桓、匈奴、羌氐、山越、南蠻、東倭之類稱呼的人群存在!”
那些鮮卑人、匈奴人、羌人、氐人、山越人、南蠻人、烏桓人一旦加入漢籍後。就要說漢話、寫漢字,完全沿襲大漢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他們原有的語言文化風俗習慣都在漸漸消失無蹤。
有人提議讓那些異族的兒童在學習漢語之餘還要學習他們本來民族的語言,被呂布厲聲斥退:“沒有前途的文化該消失就消失,免得浪費國力、人力。國家的國力有限,人的精力有限,該淘汰不是靠國家保護就能保護得了的,強力保護和推廣這隻能延緩整個國家的進步,若果非要保護,可以留給學者們去研究,不要再耽誤小朋友的前途。”
滿清政權入主中原。滿語就是官方語言,幾代皇帝要求八旗弟必學滿語,順治竟然禁止滿人說漢語,而且重要職位都留給講滿語的八旗貴族,民族文化保護到了極端。然而,又能怎樣呢?幾代以後,會滿語的滿族人越來越少。滿語終消亡。
滿清皇帝由於受到落後的民族偏見,閉關主義思想根深蒂固,還想掙脫文明的誘惑併力圖儲存那些對於他們的生活已經沒有什麼實際價值的民族特點,他們屢次下令禁止滿人用漢姓。禁止滿人學漢人裝束,反對滿漢通婚,反對八旗和漢人雜居,禁止滿洲人經商務農,封鎖東北不準漢人開墾,甚至實行逆向同化,可這種對歷史發展潮流的反抗,這種愚昧對教養、野蠻對文明的反抗是註定只能悲劇收場的。
以漢化為主流的民族大融合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某些滿清遺老遺少的餘孽上躥下跳,也改變不了滿清文化只存在於辮戲的悲慘結局。
呂布以為,少族的傳統文化應該和地域風情一樣看待,他們和漢人應該擁有同樣的價值觀、道德、法律意識,在中華大文化框架之下,大同小異,用不著著重用文化來區分開來。
至於宗教信仰應該是個體行為,而不能成為民族行為,不能凌駕於法律、道德、國民基本準則之上,成為民族特性乃至成為特權。
一個民族存在與發展,終取決於其是否文明進步,既便那些曾經強大、霸赫一時的野蠻民族也埋葬在歷史的塵埃裡,匈奴、五胡、柔然、突厥、遼、金、西夏、蒙元、滿清等,文明終戰勝野蠻是不可改變的歷史規律。
一個民族得到尊重,取決於對人類文明是否有貢獻,有價值能永存,托爾斯泰說“蒙古人除了馬糞什麼也沒有留下”,古希臘、古羅馬文明雖然滅亡,在西方文藝復興又得以復活。曾經的野蠻人高盧人、日爾曼人,他們今天的後代卻以傳承希臘、羅馬文明為榮,西方文明、歐洲古老的民族又何曾消失過呢?
不值得驕傲的歷史被放棄沒有什麼可惜,沒有前途的貧乏的文化該遺棄就應該被遺棄,大漢以後只能有一種文化,那就是漢人的文化,而不能是五胡的文化,蒙元的文化,滿清的文化。
因呂布推行的穩健又持之以恆的激勵漢化政策,數年後,涼州乃至西域的入籍漢人劇增,本來經歷了十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