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和私人交換分機(用於商務公司提供特殊服務的分機交換機)。20世紀70年代末, MCI(微波通訊公司)將它的私人線路和長途電話網路轉向公共服務,與AT&T形成了直接的競爭。雖然FCC事後反對這種競爭範圍的擴大,但法庭對此並不予以支援。1980年,FCC放鬆了對所有終端裝置的管制,但將其管制範圍在電訊(資料交換)業務和計算機(資料處理)業務之間進行了劃分。
這時,司法部對AT&T提起了一次大型的反托拉斯訴訟,斷言AT&T利用其縱向一體化結構妨礙競爭,阻止競爭者得到向市話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權利,並且使用了歧視性定價。FCC事後透過允許競爭者進入市場而支援了這一訴訟,但同時又要求AT&T繼續為市話公共服務提供交叉補貼。1982年,受信奉極端自由市場的經濟學家深刻影響的司法部與AT&T簽署了一個雙邊同意的判決。總公司同意撤銷它的22個市話業務公司,將其迅速重組為7個區域性的大公司,每個公司都有大約60 000名員工及80億美元到90億美元的資產。AT&T將保留長途電話業務、裝置製造(西部電子公司)和貝爾實驗室,並允許重新進入在1956年的雙邊判決中被排除在外的計算機業務。這7個區域性的貝爾公司被禁止經營長途電話業務和裝置製造,禁止提供比如語音郵件或者電子黃頁之類的增值資訊服務。
這些管制上和結構上的變化以各種途徑影響了電訊市場。自從與其他長途電話公司展開競爭的貝爾公司不向市話業務提供高比率的交叉補貼後,長途電話價格就大大降低了。新的語音和資料服務,尤其是對大客戶提供的這些服務受到了這種競爭以及交換和電信技術迅速革新的刺激。但是,市話價格則大大提高了,反映了網路接入和使用的真實成本。裝置製造者之間的競爭也降低了裝置的價格,併產生了樣式、功能、質量各異的裝置,比如無線電話、電話應答機等。只有資訊服務業務方面的進步不太大,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對這一業務還保留著嚴格的管制性限制。 金融服務 在美國經濟眾多的金融服務部門中,在企業家和管制失效的推動下,放松管制在曲折中取得了一定的進步。始於1968—1969年的通貨膨脹和高利率引發了管制方面的變化。聯邦政府借款和信貸的收縮使銀行可以按高於聯邦儲備銀行管制條款規定的上限利率向儲戶支付利息。這種情況在1973—1974年和1979—1980年間再度出現,每次出現都導致了金融脫媒(指儲戶將他們的存款從受到管制的銀行轉向管制較少的投資工具,比如股票和債券、對企業的直接貸款、可轉讓存單以及貨幣市場的共同基金)。為了應對這種損失,銀行被迫按照市場利率購買基金,為它們的固定利率抵押貸款籌集資金。這種資產和債務的“失諧”造成了大量的損失。在這種糟糕的情況下,所有種類的非銀行金融企業仍然在尋找每一個銀行部門可利用的有利可圖的機會。它們採用組織化的措施和產品創新以繞開管制性壁壘。在銀行部門中,它們以相反的方向使用同樣的措施——避開條文規定的管制性限制,為逃避管制而只提供管制較小的服務。管制者對這些規避管制的措施不加干預,這種現象日積月累,直到1980年引發了金融危機之後才被迫採取立法上的行動。
航空(4)
1980年,國會透過了《儲蓄機構解除管制與貨幣控制法》。這一立法決定分階段地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允許商業銀行開立有利息的NOW(negotiable orders of withdrawal,能簽發可轉讓支付命令的活期存款)賬戶;取消了對聯邦特許的儲蓄賬戶在經營上和地理上的限制;儲蓄保險的上限從40 000美元提高到了100 000美元。1981年當經濟陷入衰退後,一場破產浪潮席捲了儲蓄和貸款行業。國會於1982年迅速透過了《加恩聖傑曼銀行法》(Garn St。 Germain Banking Act),不僅讓儲蓄賬戶中的資金能更容易地購買基金和轉為儲蓄存款(透過將儲蓄保險的保險金額提高150%),而且在向商業不動產和建築業發放貸款、購買低階別的(“垃圾”)債券方面都賦予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此時,里根政府減少了監督行為,希望以此來釋放“私人企業”精神。
結果導致了20世紀80年代末儲蓄和貸款大危機的產生——這場金融災難需要3 000億美元的資金來為束手無策的儲戶提供擔保。在全美國,尤其是在西南部的普遍現象是,銀行支付高利率以吸引存款,然後向高風險企業貸款,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