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319部分

操縱悉合機宜”且“素為洋人敬服”,極力推薦丁日昌為換約代表。丁日昌於光緒元年七月初七(1875年8月7日)與秘魯政府代表愛勒莫爾進行交涉,丁日昌照會秘魯政府,“妥將以前苛待華工弊端,盡行革除,遵照專條及和約辦理。嚴令將華工身家資產,皆得保護,以昭信守。”秘魯復照說:“查華民在於本國傭工者,本國志在實力保護,不容稍受委曲情事……以期為華工盡除一切弊端,使其皆得安居。”其後,清政府與古巴簽訂了《古巴華工條款》,與秘魯政府簽訂《中秘會議專條》,《中秘通商條約》,在這些條約中,都有專門保護華工的條款,此後古巴、秘魯的華僑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

在處理古巴事件的過程中,丁日昌對海外僑民的艱苦處境有了更深的瞭解,他在任福建巡撫期間,上奏“閩、粵兩省人多地少,所有無業窮民年來秘魯、古巴、小呂宋等處販賣出洋為之傭工,每年何止數萬人。惟洋人視華僑如犬馬,一入牢籠永淪苦海。大約百人出洋,在途受飢寒委屈而死者約十分之二,到地後被其凌虐摧殘而死者又約十分之五,更有受虐不堪相率群投海中,又有自臥車路甘被火輪碾斃;即生者亦復去家數萬裡,杳無音信,父母妻子只能於夢寐見之。言者傷心,聞者下淚”,對流寓海外的僑工、僑商,他關注的情懷躍然紙上,與之相適應的是他積極採取對策,一方面嚴厲打擊拐騙活動,建議清政府禁止外人在沿海各地設招工局(俗名“豬仔館”),要求地方督撫同官紳按照條約,妥擬杜弊章程,嚴禁誘騙華工出國。另一方面,他也認識到土地和人口矛盾日益尖銳,中國人向海外移民已形成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對已出洋之華民,只能採取措施,予以保護。鑑於海外華人雖倍受壓迫,卻投訴無門的狀況,丁日昌提出了在通商口岸設立“新聞紙館”,“外出商人出面,而密派妥員總司其事,……中國人而被外國人欺凌者,皆可寫入新聞紙,佈告各國,鹹使聞知,使歸曲於彼。”動員社會輿論,披露華僑疾苦。

丁日昌的護僑思想可以說是19世紀下半葉海外華僑社會形成和發展的客觀反映,華僑社會自身經濟力量的壯大以及向祖國請求保護的呼聲,漸漸引起了清政府朝野內外有識之土的重視。他們開始呼籲朝廷,聯絡保護華僑、利用僑資振興國家,丁日昌就是其中的傑出代表。清政府對海外華僑的政策,開始由放任自流轉變為保護和管理。在這一變化過程中,丁日昌作為中國設領護僑的先行者,可以說起了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四百七十三章守禮懷恩

丁日昌的這個不情之請讓林義哲明白過來,丁日昌之所以如此心繫海外華僑,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自己對此有著切膚之痛!

象這種拐走中國女童的事,丁日昌所講述的,其實在中國是廣泛存在的!

遠的不說,象那一次發生在日本橫濱港的“瑪耶西”號事件,雖然在日本政府的幫助下,中國方面解救了全部被拐華工,但仍然有一名小女孩被船長偷偷帶走,最後下落不明(小女孩因可在上自由走動,且臉色紅潤,未見受虐待,日本官員沒有帶她下船,結果船長逃離日本時偷偷將她帶走了)。

如今在自己的努力下,中國海軍已經有了一定的規模,那麼海外護僑行動,也應該提到議事日程上了!

自己在“請興海軍護海商經略大洋折”(簡稱“籌海折”或“拓海折”)裡已經說明了保護海外僑民的重要性,接下來,是該促使朝廷開展進一步行動的時候了!

林義哲和丁日昌又談了一會兒,正欲告辭,丁日昌卻突然想起一件事來,命人取來了一份電報。

“此是廣東張撫臺給我發來的電報,並要我轉諮鯤宇,速速回復。”丁日昌道,“此是昨兒個的事,我正要派人送於鯤宇,不想鯤宇先過來了,正可交於鯤宇。”

聽到是廣東巡撫張兆棟發來的電報,林義哲不由得一愣。

他和張兆棟以前並無交集,廣東那裡也並沒有電報,若要發電報,需要透過香港中轉,而張兆棟竟然想到用電報這種方式給丁日昌發來電報,顯然是發生了什麼緊急的事情。

林義哲接過電報看了一眼,眉頭立時緊皺了起來。

張兆棟在電報裡委婉的告訴丁日昌說,山東巡撫丁寶楨向廣東方面下了單子,為山東的榮登水師訂購14艘趕繒船(趕繒船,是中國傳統大型福船的一種,因船底為防藤壺等海蟲腐蝕而經常塗上白灰或白漆,所以又稱“白底船”。現在已經不能作為戰船使用,在民間多用作漁船)。

對於山東方面訂購趕繒船的舉動,張兆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