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克天僵持半年有餘,原來是自帶種族天賦。休息的時候,高瑟跟她解釋說,這些人並非天生如此,他們自幼年時就浸泡藥水,每日承受鞭打,面板潰爛結疤,又潰爛,週而復始,就結成鱗甲,喚作藤甲兵。靈犀聽了嘆氣:“真是造孽。”
高瑟聽了她的話,並不生氣,反而很傷感:“其實誰也不願意打仗的,我們的土地被中原人霸佔,經常吃不飽。你們打仗是為了宣揚國威,我們只是為了活命。”
靈犀聽了,一時間無話可說。
那邊沼澤旁邊已經升起了篝火,不一會兒大姑娘捧了三個烤玉米過來,笑嘻嘻地遞給靈犀和高瑟,又直勾勾地看著靈犀。
靈犀道了謝,察覺她的目光異樣,於是微笑道:“有事嗎?”
大姑娘伸手到她懷裡,要扯開她淡黃色的紗裙締帶,靈犀一怔,捂著衣服跑開了,又十分地憤怒。高瑟哈哈大笑,跟大姑娘解釋了幾句,然後才招呼靈犀過來:“人家想讓你入鄉隨俗呢。”
“我不要入鄉隨俗!”靈犀大聲說。雖然她已經熱得汗流浹背了。
他們在叢林裡走了十天,天氣炎熱,樹木茂盛,靈犀從一開始的好奇,到煩躁、厭倦到憤怒絕望,她想要洗澡,在平常這種事情不足以困擾到她,但是在潮溼的熱帶雨林裡,這位小公主穿著上等的絲綢長裙,頭髮一縷一縷貼在臉上,渾身落滿了動物的糞便。她快要崩潰了:“我要離開這裡!”
但是她無法單獨離開,叢林裡多的是毒蛇猛獸。她親眼看見有人誤踏進沼澤,再抬腳出來時,膝蓋以下已經是森森白骨。高瑟本來還耐心地勸她,後來見她暴躁易怒,有精神失常的徵兆,也就不敢招惹她了。到第二十天的時候,靈犀漸漸地沉靜下來,除了那雙靈活溫柔的眼睛,她渾身髒髒不堪,和犬戎人差不多。她也不再嚷著洗澡,不清理自己,除了吃飯睡覺就是趕路,她不再視自己為人,而是叢林裡的一部分,一片羽毛,一隻松鼠。
大概一個月後,他們走出了叢林,當時是傍晚,靈犀正低頭擺弄一隻壎,旁邊一個垂著麻花辮的男孩輕聲唱歌,忽然眼前一白,高瑟提高了音量:“到家了。”
靈犀睜開朦朧的眼睛,只見夕陽下一片波光粼粼,白色的海浪翻著泡沫,發出溫柔的嘩啦嘩啦的聲音。沙灘乾燥而溫暖,殘留著幾隻透明的螃蟹和柔軟的水母。
男孩還在唱著輕快的歌,其他人已經歡呼著奔向了大海。靈犀張著嘴巴看了半晌,兩隻海鳥翩然落下,在她腳下啄食,她回過神來,聽見高瑟正朝她喊:“傻子,快過來。”
靈犀膽怯地朝沙灘上走了幾步,她的靴子早已經千瘡百孔,沙子簌簌地漏進去,磨得腳踝刺痛。她把鞋子脫了,穿著羅襪搖搖晃晃地跑過去。她很矜持地掬起一把水,洗了洗手背,笑著說:“這個地方很美。”
高瑟很得意,正要說話時,發現他的族人已經開始脫衣服泡澡了,他忙扳過靈犀的肩膀:“我帶你去別處。”
靈犀眼角餘光掃到,雖然見慣了犬戎族的豪放作風,但臉頰還是紅了。兩人走遠後,靈犀才說:“不愛穿衣服的習慣,可以改改了。”
“他們幾百年來都是這樣。”高瑟辯解道:“我們很窮的,沒有衣服穿。”
“……好吧。”靈犀無奈。
距離海邊幾百米遠處,是一大片木頭搭建的小破房子,靈犀發現木頭架子上搭了很多粗布做成的帆,地上攤放著曬乾的果子。此地氣候溫暖,物產豐富,也並沒有之前想象的那樣窮困。高瑟把她領到一個亂石灘處,靈犀聞到一股硫磺的氣味,把手伸到水裡一探,驚喜道:“竟然有溫泉,好地方,好地方。”
當天晚上,沙灘上跳起了草裙舞,靈犀沐浴過後,換上了一套粗布做的衣服。本地有麻,原是可以製作布料的,不過他們只用布做船帆。靈犀作為遠方來的貴客,端坐在眾人中間。她抬起手,像解放西伯來人的摩西似的,用清晰溫柔的聲音說:“你們要學會穿衣服,衣服會使你們懂得羞恥心,使你們同樹林裡的野獸區別。”
旁邊的高瑟打了個哈欠,懶洋洋地給她充當翻譯。眾人聽完貴客的話,面面相覷,然後笑嘻嘻地跑去跳舞了。
“他們聽不懂我說的話嗎?”靈犀百思不得其解。
“字面上的意思,我已經翻譯過了。”高瑟微笑著,經過幾日奔波,他的肌膚顯出暴曬後的銅色,篝火在他眸子裡跳躍,在嗚嗚啦啦的歡呼聲下,他輕聲說:“你是不是在想,這個部落愚昧落後,我一定要拯救他們。”他微笑了一下:“我剛從中原回來的時候,見自己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