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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他的表情柔和起來,“赫敏會說我一個人去實在太明智了。”

“那我們該做什麼?”羅恩有一點失望,“坐在這裡等你回來嗎?”

德拉科轉向羅恩:“事實上,我們有很多事要做……鄧布利多和我弄明白為什麼我們的衣服沒有跟我們一起回到過去了……顯然,他們不能存在於兩個時間點裡。只有當過去有這樣東西的時候,它們才能跟我們一同回去。反過來也是一樣。所以我的婚戒依然存在,因為貴金屬過上幾百年也不會腐爛……”德拉科舉起左手,上面有一枚閃耀的紅寶石金戒指。“所以我得找到506年前存在的衣服,否則我就要光著出現了。魔杖也要。”

“你要找?”羅恩說,“難道不是我們要找嗎?”

德拉科猝不及防:“你、你也想來?”

“是的,”布蕾絲馬上說,“我們當然要去,對嗎,羅恩?”

“當然。”紅頭髮青年說。

哈利走向門口:“那好,你們都去找東西,我去找魔藥。四個小時之後回來這裡?”

所有人點點頭。

哈利走了之後,羅恩和德拉科瞪著對方。

“那麼……”

“其實……”

兩人同時開口,然後同時停下,互相打量。布蕾絲緊張地看著他們。

“休戰,韋斯萊?”最後德拉科說,伸出手來,“為了赫敏?”

“唔……”羅恩說著,與德拉科握手,“為了赫敏。”

“快點!”布蕾絲對著兩個男巫笑道,“我正好知道去哪裡能找到500年前的衣服和魔族!”

“到底……?”

“志窮計盡之時還能去哪裡?”布蕾絲問。

“霍格沃茨。”德拉科和羅恩齊聲說。

“那來吧。”布蕾絲拿出魔杖,幻影移形到了霍格莫德。

“是時候去改變歷史了。”羅恩說。

作者有話要說: ①原文是miles away,幾英里、幾十英里、幾百英里……都是有可能的。

於是我默默開啟了地圖……是這樣,繆丹斯竇是虛構的地名,不知道在哪裡,所以我選取了前文出現過的奧爾德堡和索普尼斯作為繆丹斯竇的地理位置參照(反正就在那附近。說起來奧爾德堡附近有一個城市叫做Snape呢),然後Essex埃塞克斯郡還是蠻大的,所選取其首府Chelmsford切姆斯福德作為參照,這倆地方的駕車距離是一百多公里。1英里約等於1。6公里,所以這個距離也就是幾十英里。繆丹斯竇離奧爾德堡還是有一點距離的,但把這點距離納入誤差範圍,估算下來也還是在“幾十英里”的區間。

②拼法是Antoine Malefoy,而不是Antony Malfoy。這裡不是設定他們來自法國嘛,所以給名字加上了一點法語特徵。

③原文用了很冗長的寫法,沒有用阿拉伯數字,所以我也……

④red tape以前的英國官方檔案慣例上是用紅色布帶系成一紮一紮的,red tape的比喻由此而來。早在17世紀,red tape的本義“紅色帶子”就出現在英語中,但直到19世紀早期,這個說法才成為一個常見比喻,形容“官僚作風造成的延誤”。

⑤這裡我必須提一下,很少能遇見中文和英文有這麼契合的詞的……原文是I know the Ministry like the back of my hand,直譯我熟悉魔法部就像熟悉自己的手背一樣。正好中文也是說的手……瞭如指掌哈哈

……

必須再次提醒一下……馬爾福家靠當女巫獵人積攢財富這個是同人設定。羅琳後來在pottermore給出的設定裡,馬爾福家是跟著征服者威廉打進了英格蘭,名正言順地分到了封地,一直到《保密法》出臺之前都與麻瓜上流社會保持著良好關係,甚至很可能曾經向伊莉莎白一世求婚。那時候的馬爾福應該還不是徹頭徹尾的純血擁護者(比起純血,利益更重要?)。

另外被DW洗腦的我實在無法理順這個邏輯……QAQ都作成紀錄了不就變成既定事實了嘛!QAQ不是隻能欺騙歷史不能改變歷史啊!

………

又一個多月沒更新,土下座道歉!三月初快譯完這章的時候突然宕機,那次譯得太嗨忘了隨時儲存,結果一下子杯具了……於是很任性地好多天沒重新翻譯QAQ真的很對不起!

☆、31 我就知道你一定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