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外的土地從清初至共和一直屬於各蒙古王公所有,早在清代這些蒙古王公為了維持其奢侈的生活,而其所掌管的旗內土地大量出售。來口外屯墾的移民要麼是租購墾殖局從各王公處徵得的土地,要麼是直接從這些王公手裡購得。
在察哈爾掌握土地最多的人並非是察哈爾都統府,而是現在只有十三歲三年前被北方政府冊封為札薩克和碩杜稜親王的徳穆楚克棟魯普,也就是後世在非常出名的德王。
因為這時徳穆楚克棟魯普並沒實際掌旗,其旗內事物大都是由王府的侍候過三代王爺的老管家扎裡克掌管。
“大管家,不知道您的意思如何,我們公司老闆許下每方良地三百元,這個價可是比墾局開的價高了六成,大管家,這五千方地可是能給王府帶來九十萬元,你看這片地有一大半是沙子地,這種地擱在過去可都是搭地,我們按著一方三十元收下來,公司之所以如此更多是為了交下大管家這個朋友,還望大管家三思。”
在王府大管家扎裡克的獨院裡高傳良在那勸說著扎裡克,這次高傳良之所以來這,是因為隨著廠子的擴大,還有廠子裡大多數工人都將自己的家人接了過來。
這些人大多數是依靠其在廠裡工作的親人所掙的工錢吃飯,以至於現在有相當數量的工人因為家人較多,而顯得生活困難,必竟這是幾張嘴吃一個人,再提高工人的工資顯然不太現實。
而這些人中可以進廠的大都因工廠擴建已經被招了進去,還有一部分人顯然不適合在工廠工作,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司馬所能做的就是建一個農墾農場,一來可以安置這些人,提供給他們一個工作機會,二來可以解決工廠幾千工人和他們的上萬家人所需要的食物,大都依靠從時空異常點兩端輸入的困境。
“高經理,你們的條件是很優厚,可是你也要明白四個月前,你們的那個大總統可才釋出了《禁止私放蒙墾通則》,如果王府私自放墾,可是會給王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是降爵!”
對於這個西北通用機器公司開出的條件,扎裡克本人早已經是心動不已,除非了條件豐富外,眼前這高經理還許下如果事成就有百分三的好處,但是一想到那個該死的《禁止私放蒙墾通則》扎裡克就有些頭痛。
民國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北方政府內務、農商、財政三部與蒙藏院聯合制定《禁止私放蒙墾通則》。《通則》共為七條。
其中第二條規定:“凡蒙旗出放荒地,無論公有私有,一律應由札薩克行文該管地方行政長官,報經中央核准,照例由政府出放,否則以私放論。”
又第三條規定:“凡私放荒地,除系臺吉壯丁所為者,應送該管札薩克分別徵處外,其餘應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降爵”、“罰俸”、“罰牲”處理。
第五條還規定:“凡私放荒地者,除依前條懲辦外,仍應將該荒撤歸政府,別行處分。並追繳荒價。”
有了這幾條擺在這,扎裡克就是再想私授予荒地,恐怕也要三思而行了,必竟如果因為這事惹上都統府,現在可不比前清那會,若是這都統府怪罪下來,只怕……
“大管家,這事雖然麻煩些,但現在大總統忽然去世,關裡頭現在亂成一團,北方軍的那些個上將軍們,恐怕也沒有功夫來過問此事吧!再則大管家也知道這禁止私放地不過是個嘴上說說罷了,年關時旁邊的那位旗主不還放在一千方地嗎?這都統府裡不也沒說什麼,我們公司另外願意拿出三萬元讓大管家安排此事,不知道大管家意下如河”
見到這扎裡克的心思明顯有些鬆動了,高傳良連忙趁熱打鐵的說到,這次購地高傳良是志在必得,用司馬的話說,這次購地事關公司的未來幾十年的發展。
“這個……這個,高老闆,五千方地也太多了,一方四十五垧,這要是從盟裡劃出去五千方地,到時只怕會……別到時引起什麼麻煩!”
作為王府的大管家扎裡克知道現在王府的現況,王府的開支再加上府兵的餉錢,每月需要這些銀子都快把作為大管家的扎裡克壓的喘不過來氣來,如果能賣出這塊地至少兩年內王府不會再為銀子犯難了。
“大管家,地可以分成幾次,現在咱們先簽下二千方,等過些日子咱們再幾百方、幾百方的把餘下的簽下來,不知道大管家意下如何!”
一見這扎裡克有意放地了,高傳良連忙說到,反正現在公司一下也用完這麼多地,就是分成十幾次放地對公司也沒有任何影響。
“老高,你記不得記得你問過我這種沙子地能種什麼?其實老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