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出亂子。
“行了,明天我就讓人過來。”
楊士勤很清楚楊猛的目的,也知道他的苦衷,洋槍犀利,還是握踏實一些為妙。
“馬幫的人,就沒必要帶著些東西了,扎眼!”
楊勇的想法簡單,走馬幫帶上許多的刀手,已經很扎眼了,再裝上洋槍,哪家的商幫帶這東西。
“不行,你的馬幫必須配上短槍,咱們現在做的可不是什麼好買賣,去的時候還好說,回來的路上馬幫帶的大多是金銀,一旦被人盯上就是惡戰,光靠刀把子,馬幫的百十號人不行!”
雲煙買賣利潤太高了,一兩次還能瞞的住,次數多了難免會被盯上,保證商路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老大,你就聽老三的,這事兒沒得商量,這次三十萬鷹洋還好說,下次如果是三百萬、五百萬呢?銀子是重貨,馬幫走得慢,萬一被人盯上,沒法跑的,只能硬頂著上,洋槍犀利,若是人手一把,你那百十號的馬幫,能擋住五百以上的悍匪。”
楊士勤見過火槍的威力的,也知道商路上的兇險,這些年楊家有了名聲,敢打楊家馬幫主意的人幾乎沒有。
老大楊勇也就是接了個太平買賣,商路上最初的血腥,都是楊士勤帶著他那一幫老兄弟趟出來的。對於商路上的危險,老大隻是聽過,卻沒有見過。
而老三的買賣,一個是害人,另一個就是暴利了,這樣的買賣一旦漏了,各地的豪商大戶,就會像見了血腥的餓狼一樣。別說現在的楊家不是頭猛虎,就是猛虎,也一樣架不住狼多。
合作?更是不可能,老三做的東西,賣給洋鬼子,他楊士勤雙手贊成,可賣給大清的百姓,這買賣要是做開了,就是死他也閉不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