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專利,是米利堅的霍爾在1811年申請的。
這把槍有十六條螺旋膛線,點六四的口徑,而且從槍管尾端到膛口的內徑,是逐漸縮小的,這樣在膛線和內徑由大到小的作用之下,這把槍的射擊精度,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而且這把槍的槍機,還能單獨使用,雖說沒有握把,但當做手槍還是可以的。
這把槍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連續發射,射擊幾次之後再清膛,也不影響下面幾發的精度。”
聽了聽霍華德的說法,楊猛不禁笑了,這位就跟個推銷員似得,只說這把槍的好處,看來柯爾特送這把槍過來,也是有目的的。
霍華德說完了這些,丁泰辰也走到了楊猛的跟前,悄悄的說了幾句,楊猛點了點頭,就開口問了一句。
“這把槍就沒有缺點?”
霍華德等人的信件,雖說是外文的,但現在的雲南,懂洋文的人多得是,幾千上萬人是有的,這些信件在交到霍華德手裡的時候,已經被人譯了出來。
這把所謂的霍爾1836在米利堅的銷量並不好,柯爾特在給霍華德的信中,也提到了,如果可以鼓動雲南的楊猛訂購一批霍爾1836式步槍。
“當然有缺點!
首先,這把槍是後裝槍,許多士兵使用起來很不習慣。
其次,這把槍也存在漏氣的問題,也是霍爾1836的一個弱點。
第三,還是槍機的問題,這把後裝槍,在使用過程之中,容易散落火藥,這些火藥散落入槍機之中,是個極大的安全隱患。
第四,這把槍使用的是定裝彈藥,雖說方便,但在成本上無疑是增加了槍械的費用。”
柯爾特在信中也沒有要求霍華德必須做到什麼,與自己那幾十萬兩甚至幾百萬兩銀子的獎勵相比,霍華德當然知道,該忠於哪一個!
“這把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