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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曾出任《明史》的總裁,卻用他卑鄙的一擊將陳名夏送上了不歸路。1665年,當寧大學士死後,康熙臘肉為了表揚這個“殺手”的效忠,賜他諡號“文毅”。雍正年間,更是錄用了他的曾孫,還賜給住房、銀兩。

這種告發,在大清的官吏們看來是投資小見效快的產業,一個雙手沾滿言論罪血跡的人,不僅自己死得具備哀榮,而且澤被子孫,當真是一本萬利的買賣。有此典範,大清國的朝廷和知識分子能不日趨下流乎?卑鄙乎?

1655年,大清的鐵幕已經基本將中土合圍上了,尚有少數朝廷官員看不清言路已經封閉的趨勢,躍躍然要做忠臣孝子,要對帝國的政治指手畫腳一番,沒料到碰了一鼻子灰,落了個流放荒涼,客死異鄉的命運。

這一年有兩位朝中要員撞到了專制皇權的槍口上。一位名叫季開生,字天中,江南泰興人,順治六年進士,在帝國的兵部出任給事中。

1655年,乾清宮建成,朝廷撥款派內監往江南採購陳設器皿,民間傳言是去揚州買女子,季開生上疏極諫。順治發話了:“太祖、太宗制度,宮中從無漢女。我奉皇太后慈訓,豈敢妄行,即太平後尚且不為,何況今日?我雖不德,每思效法賢聖主,朝夕焦勞。若買女子入宮,成何如主耶?”因此責備季開生肆意誣衊,沽名釣譽,下獄到刑部判處杖刑,經贖買免杖刑,流放尚陽堡,不久死在流放地。1660年,天旱,在老季死去多年後,皇帝下詔罪己,假惺惺地下指示道:“季開生建言,原是為我考慮,準其復官歸葬,蔭庇他一個兒子入監讀書。”人死了,還能恢復官職,還能恢復名譽,還要玩平反的把戲,清帝國的戲演得真堂皇啊!

也是在1655年,曾經出任大清順天府府丞的魏琯出任大理寺卿。八旗逃人初屬兵部督捕,部議改歸大理寺,魏琯上疏言其不便,乃設兵部督捕侍郎專管其事。又言:“逃人日益增多,因為投充者很多。本主私縱成習,聽其他往,日久不還,都告發為逃人。逃人再怎麼樣,懲罰只是抽一百鞭子,而窩藏逃人的卻要被處死,沒收人口、財產給本主。這與叛逆罪沒兩樣了,不符合法律公平的宗旨。”

皇帝把老魏的言論批發給朝中眾要員討論,把對窩藏者的處罰改為流放,免除沒收財產和人口為奴的處罰。老魏又建言:窩逃的人如果死在監獄中,他的妻子兒女應免流徙,如果遇熱審(熱審也是明朝的一種審判制度,是在暑熱季節到來之前,對在押的沒有審判定罪的囚犯進行清理發落的制度。這種審判制度開始於明成祖永樂二年,即1404年。具體時間是每年小滿之後的十多天開始,到農曆6月底為止。這種會審制度分中央、地方几個級別分別進行。清朝時將熱審制度也繼承下來,繼續在實踐中執行),也應減罪一等。

老魏看不清清初殘酷的形勢,人道之心未死,同情之心未泯。帝國沒有奴隸,吃什麼?喝什麼?帝國專制不恐怖,權柄誰能緊握?

順治指責魏琯出賣君王的恩典,讓王公大臣討論魏琯要求放鬆刑罰的問題,討論結果是:魏琯應當判處絞刑。幾經周折,順治把老魏撤職,結果,魏琯流徙遼陽,死在流放地。

對待另一位指出逃人法弊端的官員李裀,大清統治者也沒有放過。

大清攻下中原土地後,八旗軍隊把俘獲的百姓當做奴僕,對待他們兇殘暴虐,因此逃亡的人很多。當時還有漢族地主帶著奴僕一起投靠旗人的,這被稱為“投允”,如果碰到主子暴虐,也一併逃走。逃人法自此起。順治十一年(1655年),一名王姓大臣評議:匿逃人者給其主為奴,兩鄰流徙;捕得在途復逃,解子亦流徙。皇帝以其過嚴,命再議,仍如王大臣原議上。順治十二年(1656年),李裀上疏極論其弊曰:“皇上為中國主,其視天下皆為一家。必別為之名曰‘東人’,又曰‘舊人’,已歧而二之矣。”李裀描述了這種悲慘的狀況:“法愈峻,逃愈多。從逮捕到審問,道路驛騷,雞犬不寧。其中很多是冤獄陷害,以及順藤摸瓜式的牽連,以至於市場上鐐銬都賣完了。饑民流離,婦女躅躑於郊原,老幼僵斃於溝壑。”由於李裀描寫大清暴政的“七可痛”真實展示了百姓被奴役的悽慘場景,觸到了大清朝廷的痛處,於是,李裀被流放到尚陽堡,一年後鬱郁而死。

順治皇帝

1660年,大清朝廷的言論罪再次吞噬了兩個高官:劉正宗、張縉彥,這兩個人都是從明朝投降過來的官員,後者還出任過明朝的兵部尚書。有人告發張縉彥為劉正宗的詩集所作的序文中有“將明之才”一詞,詞意詭異,不能明白,同時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