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溜的血跡,頸部和肋下都有傷口,而它的鹿角上血跡更多,好像剛剛和誰大戰過一樣。
很快,答案揭示了出來,又有一群駝鹿跟著從樹林裡跑了出來,看那樣子殺氣騰騰、氣勢洶洶,帶頭的一個身上也有血跡……(未完待續……)
330。從今以後是戰友
這個鹿群大概有二十多頭駝鹿,帶頭的那頭鹿體長得有兩米半,肩高兩米多,渾身棕色皮毛,頭頂的鹿角得有十多個杈,膘肥體壯,好像一輛小坦克一般。
菠蘿剛剛鑽出叢林不久,後面的駝鹿一出來,它就沒有繼續逃跑,而是不斷甩頭打著響鼻,垂下頭豎起鹿角,爪子刨著地面,擺出攻擊架勢。
面對這頭大駝鹿,不到一米長的菠蘿跟一個小雞仔一樣。
它能保持鬥志面對這大鹿,已經足夠讓人欽佩,如果說這大駝鹿身上的傷口是它劃出來的,那就只能說菠蘿是天生戰士了。
看到鹿群呈半圓形包圍了菠蘿,秦時鷗反手一抄先將滑輪弓拿到了手裡,伯德拉住他,搖頭道:“不,BOSS,如果在菠蘿面前我們用武器射殺它的同類,不,那它永遠不會再屬於我們漁場。”
對於任何物種,獵殺自己同類的都是敵人。像屠狗人家裡就養不了狗,不管對狗多好,以後那狗找到機會都會逃跑,甚至反咬主人。
薇妮著急道:“如果我們不動手,那怎麼辦?”
尼爾森笑道:“很簡單,我們開槍嚇跑它們……”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坐在地上的熊大突然有了動作。先前它一直轉悠著咕嚕嚕的大眼睛看這場景,等鹿群要包圍菠蘿的時候,它就爬了起來。
起身之後,熊大人立而起隨即撲倒,前爪鋒利的指甲全數彈出,肥大的爪子拍打在地面上。發出‘砰砰’的悶響,接著它脖子一伸。吼道:“嗷嗷……”
連叫兩聲,熊大四肢抓地。肥壯的身軀頓時輕靈起來,飛快的向前衝去。虎子和豹子抖了抖身上的黃毛,呲著牙齒也從兩邊跟上了。
小布什撲楞著翅膀在地上‘嘎嘎’的叫著,看那樣子似乎也要參戰,秦時鷗把它往前推了推,它又拽著屁股竄了回來。
薇妮拉了他一把,熱淚盈眶的嗔怒道:“看孩子們,看孩子們!”
熊大挾帶著叢林之王的威猛衝到最前,猶自比菠蘿還靠前一個身位。以往總是眯成一條縫的小眼睛瞪得滾圓,嘴巴張開露出尖銳的利齒,渾身短毛炸起,威風凜凜!
對於棕熊,秦時鷗的印象就是胖乎乎誰都能動手捏捏小耳朵的熊大,現在當熊大面對駝鹿真正發怒的時候,他才明白為什麼北美土著要叫棕熊為山林之王。
這傢伙,霸道,兇殘。狂妄!
作為鹿屬動物,駝鹿雖然體型比野牛老虎還要巨大,可是它的性情整體來說是比較柔順的,畢竟是食草動物。除了發情期。雄性駝鹿一般不會主動發起攻擊。
而棕熊雖然不怎麼捕獵駝鹿為食,可畢竟是山野稱王的食肉動物,雙方一對峙。那種氣勢上的差距很清晰的就顯示了出來。
大駝鹿很強壯,還屬於幼年期的熊大在它面前跟個娃娃一樣。可是當熊大咆哮起來的時候,它就開始猶豫躊躇了。慢慢抬起貼著地表的鹿角,往後徐徐倒退。
薇妮雙手捂嘴鬆了口氣,大駝鹿面對獵犬和棕熊膽怯了,這場衝突不會爆發。
結果讓她無語的一幕發生,大駝鹿已經準備離開了,菠蘿竟然主動發起攻擊,矯健的身軀‘嗖’的一下子躍過去,腦袋一甩,那小鏟子一樣的鹿角劃過大駝鹿的腹部,直接甩出一道傷口。
這下子大駝鹿被激怒了,不管面前出現的是天敵,它的眼角膜像發情期一樣迅速充血,吼叫著狠狠撞擊向菠蘿。
菠蘿雖然個頭小可是它靈活,海神能量對它的身體素質改造那不是吹噓的,落地之後好像踩著彈簧刷的一下子跳起來,愣是給避開了大駝鹿的鹿角。
大駝鹿也是身經百戰之輩,鹿角戳進地裡往上一撩,竟然將泥土掀起了一米多高,力量驚人。
得了,別說了,開打吧。
熊大吼叫一聲縮起腦袋用肩膀狠狠撞向大駝鹿,這是棕熊面對大型對手時候的常用手段,先撞擊,然後才是揮巴掌和上嘴啃。
虎子豹子不甘落後,從後面對大駝鹿發起攻擊,跳起來張嘴撕咬在駝鹿的腿上,好像狼一樣咬開一道猙獰傷口之後接著竄下來,繼續飛奔尋找進攻的機會。
連被撞帶被咬,這頭不擅長作戰的大駝鹿慘了,顧不得繼續攻擊菠蘿,‘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