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時鷗卻是明白了,一拍尼爾森的肩膀道:“快,去找錄影,去找當天有人拍下的錄影。”
還在下棋的奧爾巴赫從兜裡掏出一個隨身碟放在桌子上,說道:“我已經找到了最合適的一份,錄影清晰,聲音也清晰。”
縱觀整件事情,秦時鷗忍不住發出佩服的嘆息,難怪人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奧爾巴赫就是漁場的鎮場之寶!
這件事情從頭到尾奧爾巴赫沒有參與,但卻始終控制在他的手裡,他預料到了衣索比亞人會幹什麼,也提前找到了破解的方法。只從這件事來說,秦時鷗必須說:老爺子,您是諸葛亮轉世哪,沒想到諸葛武侯不混華夏大地混海外了。
奧爾巴赫要用死亡恐嚇的罪名來反起訴衣索比亞人,至於秦時鷗帶人動手,那就用自衛來解釋。
當時雙方對峙的時候,衣索比亞人說了好幾次要‘殺了你、殺了所有人’之類的話,而在加拿大,‘殺人’這種話是不能隨便亂說的,這在法律上是一個罪名,叫做死亡恐嚇。
死亡恐嚇在加拿大是個嚴重的刑事罪名,很多非洲、南美洲和亞裔移民都因為這個罪名吃了虧。
在美國和加拿大,‘殺人’這兩個字不能隨便亂說,比如之前美國有一個案子鬧的沸沸揚揚,就是一個生活不如意的人在網上發帖子說要殺掉奧觀海同志,然後FBI和CIA聯手將他給弄了。
美國和加拿大有言論自由,可以隨便發表自己的意見,如果有人不喜歡美國總統和加拿大總理,那可以隨便指責他們,甚至嘲諷譏笑他們,但不能這樣威脅他們。
在這兩個國家,死亡恐嚇等罪名相當可怕,尤其是被人拍下錄影或者用書面留下了證據。只要話出口就是證據,誰知道威脅者只是隨口說說還是真的打算殺人?要是真打算殺人怎麼辦?
兩國法律都講究防患於未然,比如說如果有人闖入了你家的院子,那你就有權開槍打死他,法律邏輯就是:誰知道他闖入你家打算幹什麼?萬一是來搶劫殺人的怎麼辦?
文化不一樣,很多習慣也不一樣,死亡這個詞在美國和加拿大用意比較單一,就是死掉,不像中國話裡,可以是‘美死了’、‘爽死了’等修飾詞。
顯然,老爺子就是打算從這點入手收拾這些不懂法的衣索比亞人。(未完待續。)
1724。厲害的律師
秦時鷗深深的明白一個道理,喜歡看愛情動作片的人一定得有好的防毒軟體,在資本主義國家生活的人一定得有好的律師為伴。
最好的例子是辛普森殺妻案,這個案子當初被稱為世紀大審判,最終在他的夢幻律師團——猶太裔超級律師薩皮羅、黑人第一律師柯克倫、刑事專家李…貝利、擅長在刑事案中應用DNA證據的頭號權威舍克律師、解剖和法醫專家貝登、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德肖微茨、康涅狄格州警政廳刑事化驗室主任李昌鈺——的辯解下,他被無罪釋放。
當然,因為沒有直接證人,事實上沒人知道辛普森到底殺沒殺害他的妻子,可是在最近的一份調查中,仍有80%的美國人認為辛普森就是殺人兇手。當時那案子也被認為證據確鑿,如果不是辛普森的這支夢幻律師團,那他早就被當做殺妻兇手給法院KO掉了。
秦時鷗現在也跟著好律師沾光了,奧爾巴赫在接到法庭傳票後迅速進行回饋並給出反擊,他給出證據,透過證人、影片證明了那些衣索比亞那會要威脅殺害他的當事人,他的當事人不得不帶人進行自衛。
至於自衛是否過當?拜託,一點不過分,他的當事人可是加拿大華裔第一富翁、環紐芬蘭漁業聯盟第一任理事長,剛擁有一個兩歲的女兒、妻子還懷著一個孩子,這樣的人對生活是充滿眷戀的,為了保住自己的生命,他們怎麼防衛都不算過分。
奧爾巴赫的辯詞有些勉為其難。但衣索比亞人幫了他一點忙,這些人不知道有影片證據。他們當時沒看到有人拍攝,於是法官詢問他們有關死亡威脅情況的時候。他們堅定否認說沒有這回事。
如果他們承認,其實事情對他們來說還有轉機,只要他們用文化差異來辯護就行,就說他們不知道加拿大文化中不允許用死亡來威脅他人而在他們家鄉這是常用話。他們這樣進行辯解,那這件案子頂多最差的結果也是庭下和解,秦時鷗賠錢賠醫療費,他們撤訴。
可是這些衣索比亞人做慣了流氓混混,他們習慣了在法庭上耍無賴和否認自己的罪證,於是當最後法院出示證據後他們再想改口就晚了。
衣索比亞人的起訴被撤銷。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