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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切成了無數碎片。座客盡皆驚愕。潘扆道:“這是借人家的,不可弄壞了他。”將許多碎片拼在一起,又變成一個完整無缺的大鐵砧。賓主齊聲喝采。他又從衣袖中取出一塊舊的手巾來,說道:“你們別瞧不起這塊舊手巾。若不是真有急事,求我相借,我才不借呢。”拿起手巾來遮在自己臉上,退了幾步,突然間無影無蹤,就此不見了。一本書他從未看過的,卻能背誦。又或是旁人作的文稿,包封好了放在他面前,只要讀出文稿的第一個字,他便能一直讀下去,文稿中間有甚麼地方塗改增刪,他也一一照樣讀出來。諸如此類的行徑甚多,後來卻也因病而死。

二十七 洪州書生

成幼文做洪州錄事參軍的官,住家靠近大街。有一天坐在窗下,臨街而觀,其時雨後初晴,道路泥濘,見有一小孩在街上賣鞋,衣衫甚是襤褸。忽有一惡少快步行過,在小孩身上一撞,將他手中所提的新鞋都撞在泥濘之中。小孩哭了起來,要他賠錢。惡少大怒,破口而罵,哪裡肯賠?小孩道:“我家全家今天一天沒吃過飯,等我賣得幾雙鞋子,回家買米煮飯。現今新布鞋給你撞在泥裡,怎麼還賣得出去?”那惡少聲勢洶洶,連聲喝罵。

這時有一書生經過,見那小孩可憐,問明鞋價,便賠了給他。那惡少認這掃他面子,怒道:“他媽的,這小孩向我討錢,關你屁事,要你多管閒事幹麼?”汙言穢語,罵之不休。那書生怒形於色,隱忍未發。成幼文覺這書生義行可嘉,請他進屋來坐,言談之下,更是佩服,當即請他吃飯,留他在家中住宿。晚上一起談論,甚為投機。成幼文暫時走進內房去了一下,出來時那書生已不見了。大門卻仍是關得好好的,到處尋他,始終不見,不禁大為驚訝。過不多時,那書生又走了進來,說道:“日間那壞蛋太也可惡,我不能容他,已殺了他的頭!”一揮手,將那惡少的腦袋擲在地下。成幼文大驚,道:“這人的確得罪了君子。但殺人之頭,流血在地豈不惹出禍來?”書生道:“不用擔心。”從懷中取出一些藥末,放在人頭之上,拉住人頭的頭髮搓了幾搓,過了片刻,人頭連發都化為水,對成幼文道:“無以奉報,願以此術授君。”成幼文道:“在下非方外之士,不敢受教。”書生於是長揖而去。

一道道門戶鎖不開、門不啟,書生已失所蹤。(出吳淑《江淮異人錄》)殺人容易,滅屍為難,因之新聞中有灶底藏屍、箱中藏屍、麻包藏屍等等手法。中國筆記小說中記載有一婦人,殺人後將屍體切碎煮熟,餵豬吃光,不露絲毫痕跡,恰好有一小偷躲在床底瞧見,否則永遠不會敗露。英國電影導演希治閣(編按:即西區考克)所選謀殺短篇小說中,有一篇寫兇手將屍體切碎餵雞,想法和中國古時那婦人暗合。王爾德名著《道靈格雷的畫像》中,兇手殺人後,脅迫化學師用化學物品毀滅屍體,手續既繁,又有惡臭,遠不及我國武俠小說中以藥末化屍為水的傳統方法簡單明瞭。章回小說《七劍十三俠》中的一枝梅,殺人後也以藥末化屍為水。至於近代武俠小說和武俠電影,殺人盈野,行若無事,誰去管他屍體如何。

二十八 義俠

有一個仕人在衙門中做“賊曹”的官有一次捉到一名大盜,上了銬鐐,仕人獨自坐在廳上審問。犯人道:“小人不是盜賊,也不是尋常之輩,長官若能脫我之罪,他日必當重報。”仕人見犯人相貌軒昂,言辭爽拔,心中已答允了,但假裝不理會。當天晚上,悄悄命獄吏放了他,又叫獄吏自行逃走。第二天發覺獄中少了一名囚犯,獄吏又逃了,自然是獄吏私放犯人,畏罪潛逃,上司略加申斥,便即了案。那仕人任滿之後,一連數年到處遊覽。一日來到一縣,忽聽人說起縣令的姓名。恰和當年所釋的囚犯相同,便去拜謁,報上自己姓名,縣令一驚,忙出來迎拜,正是那個犯人。縣令感恩念舊,殷勤相待,留他在縣衙中住宿,與他對榻而眠,隆重款待了十日,一直沒有回家。那一日縣令終於回家去了。那仕人去廁所,廁所和縣令的住宅只隔一牆,只聽得縣令的妻子問道:“夫君到底招待甚麼客人,竟如此殷勤,接連十天不回家來?”縣令道:“這是大恩人到了。當年我性命全靠這位恩公相救,真不知如何報答才是。”他妻子道:“夫君豈不聞大恩不報?何不見機而作?”縣令不語久之,才道:“娘子說得是。”那仕人一聽,大驚失色,立即奔回廳中,跟僕人說快走,乘馬便行,衣服物品也不及攜帶,盡數棄在縣衙之中。到得夜晚,一口氣行了五六十里,已出縣界,驚魂略定,才在一家村店中借宿。僕從們一直很奇怪,不知為何走得如此匆忙。那仕人歇定,才詳述此賊負心的情由,說罷長嘆,奴僕們都哭了